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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东阳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公开招聘3名事业人员的公告

东阳人才网 | 2017-09-11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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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浙人才[2007]184号文件及东政办发[2007]115号文件的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建筑、市政等相关专业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具体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具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较强的沟通能力,身体健康,能胜任所聘岗位工作;

  2.学历、年龄、职称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40周岁以下(1977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建筑、市政相关专业的副高职称;

  3.招聘范围:浙江省范围内符合条件的人员;

  4.专业要求:土木工程、建筑学、工程管理、历史建筑保护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建筑电气与智能化、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5、身体健康(体检工作按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二、招考单位

  东阳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三、招考录用程序

  1、报名。

  (1)时间:2017年9月20日—9月26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只限工作日);

  (2)地点:东阳市建筑业管理局四楼办公室(东阳市望江北路11号);

  (3)报名方法:采取现场报名

  ①报名者须如实填写报名表(报名表在东阳人才网www.dyrc.gov.cn下载)或到报名处领取,提供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两张;

  ②现场报名:须提供本人毕业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所在地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关工作经历证据(证明)、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组织报名的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的资料(资料不全者作不合格处理)进行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审核;

  ④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考试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2、考核(面试)。

  本次招聘采用直接考核(面试)形式进行,经报名初审合格者全部进入面试。面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建筑业管理局联合组织。面试内容为:专业理论知识和工作业绩等。

  参加面试人数不足招聘职位名额3倍时,相应核减招聘名额或取消名额。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确定体检人员。

  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5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均不予递补体检。

  4、考察聘用。

  (1)体检合格者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2)考察后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

  (3)考察不合格或被取消聘用资格及在考察、公示过程中自动放弃的,缺额人数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考察、聘用;考察合格公示后自动放弃的,缺额职位不再递补;

  (4)考察合格公示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缺额职位不再递补;

  (5)岗位聘用按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在空缺岗位数内进行,不得超岗位数聘用。

  四、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两公开一监督”的原则,严格掌握条件和操作程序,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监督,做到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严禁徇私舞弊。对违反纪律的人和事按规定严肃处理。

  联系电话:0579-86816011

  本公告由东阳市建筑业管理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市建筑业管理局商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

  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东阳市建筑业管理局

  2017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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