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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嘉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派遣工招聘简章

未知 | 2019-11-26 1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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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工2名,派遣至海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

  市容监督管理科案件派遣员(一) 1名

  市容监督管理科案件派遣员(二) 1名

  二、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6日-12月3日,上午08:30至下午4:30。

  2、报名方式

  1)网络报名:

  报名网址:jrrp.jiarrc.com(在线填写报名表,上传报名资料,显示已初审待复审,即报名成功)

  2)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海宁市海州东路548号人力资源市场7号窗口

  联系方式:87289093/15968361996(微信同步)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身体健康,较强的工作责任心、事业心和团队协作精神,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3、海宁市户籍,已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为C1)并有1年以上实际驾龄。

岗位

工作内容

其他招聘要求

市容监督管理科案件派遣员(一)

负责局数字城管二级平台案件的派遣、催办、审核、回复等相关工作,负责视频监控抓拍、业务数据统计等工作,协助办公系统编辑完善等工作。

年龄30周岁以下,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计算机相关专业,电脑操作熟练,男性优先。

市容监督管理科案件派遣员(二)

负责局数字城管二级平台案件的派遣、催办、审核回复等相关工作,负责视频控抓拍、业务数据统计等工作。

年龄35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懂电脑基本操作,熟练使用Office相关软件。

  四、招聘办法

  1.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最高学历证书、劳动合同(社保凭证)、退伍证、驾驶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并现场填写《海宁市嘉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派遣工招聘报名表》。

  2.考试。简历进行筛选后采用直接面试办法进行。

  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体检、考察期间出现不合格者,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聘用。体检、考察结束后,拟聘用对象必须在聘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视作自动放弃。

  聘用后与海宁市嘉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海宁市嘉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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