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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浙江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浙江华图 | 2020-03-19 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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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教育局还未出台2020年浙江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请各位考生参考一下2019年的公告。

  根据教育部和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部署及浙江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省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报考对象和条件

  以下人员可在我省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

  1.户籍在浙江省内的社会人员;

  2.在浙江省办理有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

  3.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的我省普通高校本、专科在校毕业班学生(师范生可提前到毕业前第三学期)以及在我省就读的全日制研究生;

  4.符合我省报考条件的港澳台居民(持有居住地在浙江省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人员)。

  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的人员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以下学历等要求: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2011年及以前入学并取得毕业证书的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幼师班)学生,也可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和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取得合格成绩,只是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一个必要环节,学历层次、所学专业、身体条件等都是认定教师资格的重要条件,因此,建议其他条件有可能会影响自己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谨慎报考。

  二、网上信息输入、资格审核和网上缴费

  (一)网上信息输入

  本次笔试报名网上信息输入时间为2020年1月9日9时至11日17时,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段内登陆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依照栏目指引及相关要求进行网上信息输入。所有报考人员均需通过网上报名系统重新注册并填报相关个人信息,重新注册不影响之前已获得的考试成绩。报考人员须按报名页面提示的要求,如实、准确填报本人信息并对信息的准确性负责,所有报考信息审核通过后将不得做任何修改,由于填报信息差错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核

  网上资格审核时间为1月12日至13日(期间网报功能关闭)。

  1月14日9时起在报名网站查询报名状态为“待缴费”的考生,表示网上资格审核通过,不需前往现场资格审核。

  网上资格审核未通过者(1月14日9时后报名网站上仍显示为“待审核”状态的),如认为自己符合报考条件的,可持有关证明(证件)材料,按照各考区公布的要求前往考区指定的审核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审核时间为1月14日至15日(具体安排见各考区公告)。

  2011年及以前入学并取得毕业证书的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幼师班)毕业生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以及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考生,均需持有关证明(证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需现场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1.身份证件。大陆居民提供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港澳台居民提供居住地在浙江省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提供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户籍在本省的社会人员提供户口簿原件;在浙江办理有居住证的社会人员提供居住证原件。

  3.学历及技术职务职称等证明。

  (1)社会人员提供本人相关学历证书原件或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上查询到的本人《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还需提供相应技术职务职称证明等原件;

  (2)在浙江省内普通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在校生及在我省就读的全日制研究生提供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上查询到的本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件,或正常注册的学生证原件和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学籍证明样例见附件,可下载);

  (3)用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参加考试的,需携带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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