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建设,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才结构,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要求和省里统一安排,舟山市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舟山市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1名。
二、信息发布平台
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zsrls.zhoushan.gov.cn/
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
http://qssy.zjks.com/
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作为发布考试、资格审核、成绩查询、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三、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年龄、学历、学位及专业等相关要求详见招聘计划(附件1);
(二)本市市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须在面试资格复审时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本市县(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还须出具同级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格式详见附件2);
(三)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四)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第四条规定四类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报考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六)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等相关资历时间的计算统一截止至2020年9月14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四、招聘程序
(一)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0年9月23日9:00-9月28日16:00。
网址:http://qssy.zjks.com/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0年9月23日-9月28日16:00。
报考人员应及时上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9月28日16时前),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资格初审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
(三)网上缴费
时间:2020年9月23日9:00-9月29日24:00。
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可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报考该计划且已缴费人员可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24小时内进行改报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退还考试费。
(四)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0年10月15日-10月17日。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可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
http://qssy.zjks.com/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笔试科目及时间
笔试时间为2020年10月17日,共1个科目。
上午9:00—10:30《综合素质测试》
《综合素质测试》为全客观题,用 2B 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
作答,满分为 100 分。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报考人员可在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zsrls.zhoushan.gov.cn/)事业单位招聘栏查询笔试成绩。
六、资格复审和面试
根据各招聘岗位计划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完成。面试前,舟山市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条件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应提供报考岗位所需的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同意报考证明书》;委培生须出具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资格复审2天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将按该岗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面试工作由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 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成绩再相同的,则加试。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按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工作由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八、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舟山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事业单位入编手续。拟聘用对象公示后,聘用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均不再递补。
九、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件原件,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二)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报考人员对招聘计划中的岗位、学历、学位、专业要求以及其他相关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按照招聘计划中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的联系电话进行咨询。
(四)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编制。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2281566、2039761,监督电话:0580-2281569。
(六)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循本次招聘考试相关的考生防疫须知(见附件3)。
附件1:2020年下半年浙江舟山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附件2:《同意报考证明书》.doc
附件3:事业考试考生防疫须知.doc
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