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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舟山市面向残疾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浙江华图 | 2020-09-16 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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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落实《舟山市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实施办法》文件精神,保障残疾人的劳动权益,经研究,决定面向残疾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主管部门 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学历 专业 年龄 户籍
市总工会 市工人文化宫 (职工业余学校) 工作 人员 1 大专及以上 不限 35周岁以下(1984年9月16日后出生) 舟山市

  二、信息发布平台

  (一)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zsrls.zhoushan.gov.cn/)。

  (二)舟山市残联网站(www.zscl.gov.cn)。

  其中,舟山市残联网站作为发布考试、资格审查、成绩、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三、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听力、言语、肢体、视力等障碍者,残疾等级:听力、言语、肢体、视力为三、四级,重度听力障碍者佩戴助听器或安装人工耳蜗能达到三级或四级等级。

  (二)年龄、学历及专业等相关要求详见招聘计划;

  (三)户籍要求:舟山市户籍。户籍、《残疾人证》以2020年9月16日的状况为准。

  (四)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能报考。

  (五)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六)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七)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第四条规定四类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报考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八)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四、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采用邮件报名的方式。

  (一)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9月29日17:00止

  (二)报名办法:报名者请将以下报名材料以jpg格式图片,在报名时间内发送至邮箱:21397411@qq.com,过期不予受理报名。考生在考试前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报名材料(所有证件证书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1.身份证;

  2.学历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2020年舟山市面向残疾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及一寸彩照。

  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取消招聘计划。

  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20年10月15日-10月17日。

  领取地点:定海新城临长路195号市残疾人联合会五楼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

  五、笔试科目及时间

  笔试时间为2020年10月17日,共1个科目。

  上午9:00—10:30《综合素质测试》

  《综合素质测试》为全客观题,用 2B 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满分为 100 分。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六、资格复审和面试

  根据岗位计划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前,舟山市残疾人联合会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条件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应提供报考岗位所需的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残疾证、学历证书等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出具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的人员,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残疾类别、等级在面试前进行复审,由市残联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前2天,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将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面试工作由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舟山市残疾人联合会共同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方式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若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若成绩还相同的,则进行加试。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按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但对与被体检人员残疾类别相对应的项目不列入体检范围;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工作由舟山市残疾人联合会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由市总工会组织实施。

  八、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舟山市残联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舟山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对象公示后,聘用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均不再递补。

  九、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二)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社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残疾人联合会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2182119、2281566,监督电话:0580-2182108。

  附件:2020年舟山市面向残疾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舟山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0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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