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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市教育局关于在2021届全日制普通本科优秀毕业生中招聘新教师9人

浙江华图 | 2020-10-13 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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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做好“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0〕82号,以下简称“硕师计划”)精神,经研究,决定在2021届全日制普通本科优秀毕业生中开展“硕师计划”招聘新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2021届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和宁波大学等3所高校符合“硕师计划”推荐条件的全日制普通本科优秀毕业生。

  2.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3.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心智健全,体检符合要求。

  4.户籍要求:江山市户籍或江山市生源地。

  二、招聘岗位

  招聘学校均为事业单位,公办事业编制教师,具体岗位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1.电子邮件报名。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将报名表及相关报名材料电子稿放在一个文件夹内,以“***大学***学生硕师报名材料”命名,以压缩包形式发送到邮箱316742054@qq.com;江山市教育局联系人:郑老师,联系电话:0570-4071670。每位报考者可以报考不同学段的岗位,但同一学段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间截止9月18日(周五)下午5:30。

  2.资格审查。报考者带学生证、身份证以及符合“硕师计划”推荐条件相关证明等书面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学校面试。由招聘学校面试后确定考核建议人选。

  4.组织考核。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考核形式为试讲,采用模拟情景无学生状态上课的方式进行;备课时间60分钟,上课时间为15分钟。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5.签订聘用合同。根据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1:1比例确认拟聘用对象,签订《教师聘用合同》(研究生复试通过、正式录取后生效),若有对象放弃的依次替补。试讲成绩按百分制,设置最低分数控制线,即试讲成绩低于70分(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四、其他说明

  1.拟聘用对象须于2021年7月按时毕业、获得学士学位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聘用资格自动取消。

  2.“硕师计划”研究生应选择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学科、专业。

  3.签订《教师聘用合同》的拟聘用对象在入编前须进行体检与考察。体检参照公务员考录体检标准执行,不合格者淘汰。对体检合格者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发〔2013〕2号)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4.未尽事宜由江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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