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治理影响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水平。总书记也曾多次表明:“党的工作最坚实的力量支撑在基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最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也在基层,必须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策,丝毫不能放松。”这些均在强调治理基层的重要性,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正是点明了城乡基层治理的新方向。
在基层治理中,“三治”之间的关系更为巧妙,三者并非简单相加,而是融合发挥作用。自治是社会基层运行的基本方式和依托;法治是自治与德治的保障;德治是认同基础,能够发挥预防、调节作用,同时在自治与法治之间起到润滑作用。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这为我们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科学指南。
以自治带动群众参与。早期政府大包大揽、主要靠行政命令解决问题的管理模式难以收到满意成效,而“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的枫桥经验却给治理指出明确方向。为此,各地纷纷结合枫桥经验打开了“自治”的新天地,浙江省象山县的“村民说事”,通过“说、商、办、评”四个环节,说出了乡村和谐,更是说出了民主。赋予群众参事议事的权力,把基层治理的权力真正交给人民群众,也带动了群众参与的积极性。
以法治促进公平正义。法治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标志。而当前基层,运用法律去解决问题的思维少见,由此引发系列的治安难题。一方面,要推动基层干部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治理,另一方面,要在法治的薄弱地带全方位普法,改善群众法律素养和法律意识。更重要的是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建立健全调处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协调配合机制,有效预防和就地化解矛盾纠纷。用法治解决基层难题,切实弘扬法治精神,营造公平正义的良好风范。
以德治改善治理效率。“乡土社会、人情社会”的社会模式依然存在,尤其是在农村地带,“讲人情、说道理”的方式仍旧是处理矛盾纠纷的有力手段。农村地区本身就具有许多道德资源,充分挖掘这些道德资源以道德规范和乡规民约等手段来呈现,能够有效抵制浮躁社会充斥的拜金主义、极端功利主义、享乐主义等的盛行。为此,重构农村的道德体系,强化农民的道德素养,以德教化感染群众实则成为基层治理的刚需。
独木不成林,基层社会治理是一个系统性工程,每一个细节都至关重要。“三治结合”体系作为一套由内向外、刚柔并举、知行合一的治理理念系统,为当下的基层治理打下了夯实的基础,打造了共建共治共享的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