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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安区潜川镇公开招聘村务工作者11名的公告

未知 | 2024-04-15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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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拓宽用人视野,增加村级优秀人才储备,助力乡村振兴、共同富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务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名额

  此次计划招聘村务工作者11名。详见附件1。

  二、招录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能够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具有大局意识,服从工作安排,品行端正,热爱新农村建设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团结协作精神,有较好的群众基础,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2.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

  3.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有报考岗位所在村户籍(落户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日前),或党组织关系为报考岗位所在村。

  5.严格执行村社班子成员任职回避制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涉黑涉恶问题的;

  2.受过党纪或政务处分,以及涉嫌严重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公安、司法等立案调查处理的;

  3.非法宗教的参与者、实施者,参与邪教组织的,组织、利用宗教宗族宗派势力干扰侵蚀基层组织和基层政权的;

  4.丧失行为能力或身患严重疾病影响工作的;

  5.曾有拉票贿选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被查处的;

  6.有煽动群众闹事、扰乱公共秩序、涉黄涉毒涉赌等行为被处理的,组织、参与违法上访的,因构成犯罪被人民法院判决免予刑事处罚或被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的;

  7.有严重违法用地、违章建房行为尚未整改,以及近5年内有严重损害生态环境行为被查处的;

  8.不接受党组织的领导,不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不履行村民(社员)会议或村民(社员)代表会议决定、决议的;

  9.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至今未撤销的,有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等行为未整改到位的;

  10.其他不适宜作为村务工作者的情况。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程序进行。本次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考生需诚信报考。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4月15日至2024月4月19日(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联系人:施腾超,联系电话:63822618。

  2.报名地点:潜川镇牧亭村下村162号(潜川镇人民政府)205室。

  3.报名方式:现场本人报名,本人因故无法前来的可凭相关资料委托他人代为报名。

  4.报名要求:报名者须提供

  (1)填写《临安区潜川镇公开招聘村务工作者报名表》;

  (2)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

  (3)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委托报名人员还须提供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报名人员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笔试

  资格条件审核通过人员统一参加潜川镇组织的笔试,内容主要为农村工作基本知识、公文写作、农村管理方面政策、相关法律法规等。分值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择选入围面试人员,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必须凭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通知时间、地点参加笔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三)面试

  按照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对象。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综合笔试面试成绩,确定入围体检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面试人员必须凭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若报考人员因故被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体检及考察

  笔试、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折合百分制,并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总成绩,按照总成绩高低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不低于60分。

  体检、考察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放弃体检或考察资格的,按照择优原则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若递补的,则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拟录用人员在公示结束后有放弃录用资格、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批准录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管理使用和待遇

  录用人员按规定时间报到并入村工作,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并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两年。被聘用人员的工资等各项经济待遇按镇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潜川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临安区潜川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2日

  附件1:临安区潜川镇公开招聘村务工作者岗位需求.docx

  附件2:临安区潜川镇公开招聘村务工作者报名表.docx

  附件3:委托书.docx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sLWaKDKN8dGCWNlNYzv1t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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