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司法局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招聘辅助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岗位一:温州市司法局行政复议辅助人员(编外用工),拟招录1名。
岗位二:温州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编外用工),拟招录1名。
二、岗位职责
岗位一:协助行政复议专员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行政应诉案件,负责审查案件材料、听取意见记录、听证记录、庭审记录、草拟法律文书、送达法律文书、整理案卷资料等辅助事务。
岗位二:协助参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的审核、考试组织实施、报批和资格证书管理工作;法律援助案件受理审查、窗口坐班、案件质量管理等内容。
三、岗位要求
岗位一: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行良好;
2.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法学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者全日制普通高校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并已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法学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并已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岗位二: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行良好,遵纪守法,无违法记录;
2.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年龄在35周岁以下;
3.大专以上学历,法学专业优先;已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四、岗位待遇
一经聘用,行政复议辅助人员待遇参照司法辅助人员待遇标准;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待遇按照我市财政相关规定执行。
五、报名时间
自2025年7月24日起至7月31日止。
六、报名方式
请应聘人员将辅助人员报名表发送至电子邮箱:wzssfj1@163.com,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0577-88360975。
附件:
温州市司法局
202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