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入人生的黄昏,有人选择含饴弄孙,尽享天伦之乐;有人选择行万里路,饱览名山大川;也有人发愤忘食、乐以忘忧……不同的选择拼接成斑斓多姿的晚年生活。让“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的老人,享有继续接受教育的权利,是丰富老年生活的必要,也是社会的责任。一边是旺盛的求知欲,一边是挤不进的校门。缺老年大学、缺师资力量、缺资金投入,弥补现实中的这些缺憾,既是制度设计的过程,也是制度落地的过程。事实上,《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早就明确规定:“老年人有继续受教育的权利。国家发展老年教育,把老年教育纳入终身教育体系,鼓励社会办好各类老年学校。”此次《规划》的出台,可谓让权益落地。政策落实首先需要政府扩大老年教育资源供给,优先发展城乡社区老年教育,促进各级各类学校开展老年教育,推动老年大学面向社会办学以弥补资源的短板,重点为农村老年人参加老年教育创造条件。教育、组织、民政、文化、老龄委等部门密切配合,也需要完善经费投入机制,增加对老年教育的投入。对子女而言,要正视老年人在文化、教育等方面的需求;也有责任体谅父母艰辛,帮助他们获得新知识和掌握新技术,比如使用微信、学习上网等等。“保持健康心态和身体,就要靠这样积极进取的精神。从你们的读书活动中我得到很多启示。”习近平主席在看到读书读报的老年人时如是说。只要不断学习,人生自会开阔。“壮心未与年俱老”,只要心态年轻,就不惧岁月催老。只有让老年教育不断的推进,每个人都可以选择更优雅地老去,拥有更丰富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