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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中央三令五申强调,推进新型城镇化不能靠行政命令、搞运动式,但《经济参考报》记者在多地采访发现,一些地方层层分解、相互攀比、调整口径,存在人为推高城镇化率数字乱象,影响新型城镇化水平与质量持续提高。
同时,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等“三权”有偿退出渠道不畅,土地市场萎缩、配套政策滞后加剧融资难等问题,成为新型城镇化建设阻力,亟待加快试点改革,为城镇化建设注入新动力。
权威分析
不少地区在推进户籍改革过程中,同步开展撤县设区,撤乡镇设街道。借助统计口径改变,大量农民都“被城镇化”。即便其他城镇化工作都不开展,也能使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稳步提升。
在北方一个省会城市,“十二五”期间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近乎“零增长”,但“十三五”规划目标中却要提高8个百分点。当地职能部门负责人向《经济参考报》记者透露,“十三五”城镇化目标是领导参照全省规划以及周边城市目标制定的,“但说心里话,结合过去实际,加上当前经济下行,完成这个指标可能性不大”。
由于农民进城不愿迁户口现象普及,加上缺乏有效工作抓手,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工作成为各地普遍反映的工作难点。一些地区将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寄希望于统计口径的调整,譬如开展撤县设区,撤乡镇设街道。
早在2004年,深圳市就曾对宝安、龙岗两区撤销所有镇建制,所有村民转为城市居民,成为全国首个没有农村、没有农民的城市。当时的“一夜城镇化”在业内也引发诸多争议。
《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在当前户籍城镇人口统计中,主要是根据非农业户口数量统计,因此一些城市中的城中村、城区近郊农村人口仍然是农业户籍。目前,不少地区都在推进户籍改革,取消农业与非农户口区别,统一为居民户口。
业内人士表示,取消非农户口后,户籍城镇人口统计将根据民政部门划分的城镇区域内的所有人口。这意味着城中村、大小城市中各区远郊农村都将成为户籍城镇人口。
通过调整统计口径,安徽省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从2014年的22.7%,到2015年提高到27.6%;长春市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也一下增加3个百分点。
对策研究
通过撤县设区,郊区大量农村人口全部统计为城镇户籍人口,如此就能保证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指标如期完成。
基层迫切期盼的财政转移支付、建设用地指标、基建投资安排与农业转移人口数量“三挂钩”实施细则迟迟未能出台,这些政策配套问题都亟待破解,进而为新型城镇化注入新动力。
干货整理
长期以来,代表城市扩张的土地城镇化速度,远快于人口城镇化速度,是我国新型城镇化一大顽疾。近年来,城市建设用地增长快于人口增长的势头仍在进一步放大。
土地城镇化速度快于人口城镇化速度的直接原因,在于不少城镇摊大饼,导致房地产库存高企、新区沦为鬼城、产业园区荒废长草、土地利用效率低下,“有的县市城区规划人口规模不切实际,全县人口集中到城区都无法达到规划目标”。
城市建设用地无序扩大与农村建设用地不降反升的“两头挤”现象,将对我国耕地红线构成严重威胁。
新型城镇化推进过程中,涉及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三权”退出机制不畅,是制约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提升的关键障碍。
虽然国家明确农民进城落户不一定需要退出“三权”,但土地承包权未来政策是否会调整,农民还持观望态度,“因此接近一半村民在城区购房,可户口都留在村里”。
目前除常规征地拆迁获取补偿退出,以及重庆等少数地区借助“地票”有偿退出宅基地外,“三权”如何主动退出缺乏制度安排,导致大量农业转移人口“宁可土地撂荒、农房空置,也不愿从农村迁出户口”。
当前政府举债、土地指标都在收紧,加上财政收入增速放缓,导致约束增多、配套滞后、激励不足。
作为农民就近城镇化的主战场,中西部地区城镇财政收入普遍不高,多数属于“吃饭”财政,农业人口转移成本承担资金主要依赖土地出让收益。当前三四线城市房地产仍未走出“寒冬”,城镇土地市场萎靡,新型城镇化资金更加紧张。
就近城镇化配套政策不足,是不少地区集中反映的障碍。虽然国家针对推动新型城镇化出台大量政策,但从基层实际情况与操作能力出发,只有土地增减挂钩与政策性银行贷款两项能用得上,其余都是散落在各个部门的如海绵城市、地下管廊等门槛偏高、额度偏小的项目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