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议政府工作报告
1.国内生产总值(GDP)从54万亿元增加到82.7万亿元(区别于十九大报告的八十万亿)。
2.城镇新增就业6600万人以上。
3.贫困人口减少6800多万。
4.财税:健全地方税体系,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再为企业和个人减税8000多亿元,为市场主体减轻非税负担3000多亿元。
5.三大攻坚战: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违法活动。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区别于十九大报告三大攻坚战:脱贫攻坚、防范风险、污染治理)
6.乡村振兴: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改革。
7.开放: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
8.医疗:居民基本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再增加40元(目前为490元)。
9.高速铁路:从9000多公里增加到2万5千公里、占世界三分之二。
10.时间节点: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
11.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使更多事项在网上办理,必须到现场办的也要力争做到“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
12.乡村治理体系: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
13.今年再减少农村贫困人口1000万以上,完成易地扶贫搬迁280万人。
14.今年再进城落户1300万人,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15.切实降低农村学生辍学率,抓紧消除城镇“大班额”。
二、监察委员会和领导人换届
1.2018年3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监察委由人大产生并对其负责,实行监察官制度
3.上级监察委员会领导下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
4.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
5.监察委员会主任由同级人大选举产生,副主任、委员由主任提请同级人大常委会任免。
6.首任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杨晓渡
7.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
8.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王岐山
9.《宪法》取消国家主席连任限制。
三、政府机构改革: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国务院设置组成部门26个
1.组建自然资源部,不再保留国土资源部、国家海洋局、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
2.组建生态环境部,不再保留环境保护部。
3.组建农业农村部,不再保留农业部。
4.组建文化和旅游部,不再保留文化部、国家旅游局。
5.组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不再保留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6.组建退役军人事务部。
7.组建应急管理部,不再保留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8.重新组建科学技术部。重新组建司法部。将司法部和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的职责整合。
9.优化水利部职责,优化审计署职责。不再设立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
10.监察部并入新组建的国家监察委员会。不再保留监察部、国家预防腐败局。
11.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银监会、保监会合并)、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国家移民管理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知识产权局。
12.调整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隶属关系,由财政部管理。
13.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实行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主与省(区、市)人民政府双重领导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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