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教师队伍,优化师资结构,经洞头区教育局研究,报洞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单位、具体岗位和要求详见《2018年洞头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愿意服从分配。
(二)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身体心理素质。
(三)具体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户籍资格等条件。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18年6月24日—6月26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 —17:00),逾期不予补报。
(二)报名地点
洞头区教师发展中心(北岙街道赴学路23号)三楼会议室,采取现场报名形式。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需认真填写《2018年洞头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
2.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3.考生报名时须持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或统考合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书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同底一寸证件照3张。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考生提供的报名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取消考试、聘用资格。请考生自报名之日起到招聘工作结束,确保《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上的家庭电话、手机号码畅通,如有更改,及时告知洞头区教育局政工科。
5.考务费按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取,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物价局《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收费的复函》(浙财综字〔2007〕7号),缴纳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
6.经资格初审通过后,同一岗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部分紧缺学科(科学),根据报名情况酌情降低开考比例至2:1。
四、考试方式
(一)笔试(满分100分)
笔试内容分公共知识(占笔试成绩的40%)和学科专业知识或技能考核(占笔试成绩的60%)两部分。
1.公共知识
公共知识为教育教学理论知识,含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等。
2.学科专业知识或技能考核
(1)语文、英语、科学、社政、历史、地理学科进行学科专业知识笔试。
(2)美术、信息技术、学前教育、体育进行学科技能考核。
笔试不指定参考书目和范围。
(二)面试(满分100分)
面试采取课堂试讲的形式,准备45分钟,试讲15分钟。主要考查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基本素养、仪表仪态等。
所有面试对象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参加面试。逾期不到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三)其他规定
1.岗位报名人数超过15人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前15名对象入围面试;岗位报名人数少于15人(含15人)的,直接进入面试。
2.考试时间、地点由洞头区教育局另行通知。
五、确定入围人员
根据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分学科按拟招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人员。遇总成绩同分的,以面试成绩高分者优先,如面试成绩亦相同,则以笔试中学科专业知识或技能考核成绩高分者优先。所有分数核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与考察
入围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考试的规定执行;考察程序参照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公示和聘用
考察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洞头区政府网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期内存在异议,经调查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不按规定时间办理的,取消聘用资格。
若在体检、考察中发现不宜聘用或自愿放弃的,将在相应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办理聘用手续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八、相关规定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律不予聘用:
1.面试成绩未达70分的;
2.在考试中作弊的。
(二)报考鹿西小学岗位的考生,须在鹿西小学连续工作6年,中间不得调动。
(三)2018年8月10日前,拟聘用人员不能按规定取得应聘学科规定的学历证书和教师资格证的,取消聘用资格,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办理手续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四)2018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取得相应学科国家教师资格统考合格证的,视为合格。语文学科需取得二级甲等普通话等级证书。
(五)具有岗位要求的户籍条件(户籍的落户时间截止至报名之日),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凭生源地户籍报名(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六)聘用人员的服务期限等相关规定,参照《洞头县人才工作管理办法》(洞委发〔2005〕51号)执行。
咨询电话:0577-63482326 咨询人:曾婵婵
附件:1.洞头区教育局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一览表
3.洞头区教育局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场报名所需材料清单
温州市洞头区教育局
2018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