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开发区部分公办幼儿园将面向社会招聘48名非编教职工,经考核录用的,将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招聘范围及对象:在职、应届不限,性别、户籍不限。
(二)招聘岗位:详见《开发区公办幼儿园2018年7月非编教师招考计划》(附件1,以下简称《计划》)。
1. 《计划》中“应届毕业生”,指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2018届及尚未初次就业的2017届毕业生),户籍不限。
2. 《计划》中幼儿园“在职教师”指现在幼儿园任教的在职在编公办教师或在职非编教师。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等要求。
3.学历、专业及经历要求
(1)应聘幼儿园教师岗位:
①学历和专业要求:要求具有学前教育专业、音乐与舞蹈学类、美术学类或体育类等相关专业。在职教师要求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的应届毕业生,要求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音乐与舞蹈学类、美术学类或体育类等相关专业的应届毕业生,要求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②资历要求:在职教师要求现在幼儿园任教, 且从事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1年及以上,须具备适用的教师资格证。
(2)应聘保健医生岗位:
①学历和专业要求:要求具有儿童保健、预防医学、临床医学或护理学专业,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②资历要求:要求具有1年及以上在医院、学校、企业等单位从事医务工作的经历。具备执业医生及以上资格或执业护士资格。(3)应聘财务人员岗位:
①学历和专业要求:要求具有会计学、财务管理等相关专业。在职人员要求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届生毕业生要求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②资历要求: 具有助理会计师证,且从事财务工作1年及以上。
4.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可放宽到男45周岁(1973年1月1日后出生), 女40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后出生)。
本《公告》及《计划》中任职年限计算时间截止至2018年8月31日,工作经历以劳动合同及缴纳社保证明等为依据。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
2018年7月9日-10日(9:30—16:00)。
2、报名地点和报名方法:
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报名所需材料(见附件2《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到招聘单位进行报名。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与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5%,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5%。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一门,教师岗位的考试内容为应聘岗位相关学科的专业知识及教材教法,其他岗位的考试内容为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笔试时间为2018年7月12日下午14:00-16:00。笔试地点届时另行通知。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一定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面试主要采用模拟上课、专业技能测试、回答问题等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直接淘汰。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以笔试成绩占总成绩45%、面试成绩占总成绩55%的比例折合成总成绩,所有成绩都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面试由招聘单位自行组织并负责通知应聘者。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五、体检与考核
体检与考核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考核主要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和业务能力等情况。
六、公示及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开发区教育网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用人员逾期不能报到的,或被证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2018届毕业生不能在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1-86871715
附件:1、开发区公办幼儿园非编教师招聘计划.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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