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科技职业学院是温州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共温州市委组织部、温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市属和市级机关所属事业单位选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温人社发〔2018〕17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18名,全部纳入事业编制报备员额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年龄条件。硕士研究生30周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35周岁及以下,高级职称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
4.国内高校硕士研究生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博士研究生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位。国(境)外高校的博士和硕士研究生须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1.招聘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19年温州科技职业学院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2.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的,计算时间均统一截至2019年7月15日。
3.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学历要求为全日制脱产研究生或全日制本科(高级职称);本科阶段要求为全日制脱产。
4.招考专业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审查认定,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研究生专业参考《关于印发<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的通知》(学位〔2011〕11号)。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是否接受应聘以招聘部门和学校参照高校学科、专业设置目录认定审核意见为准。若确实无法审核认定的,则由学校报商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后确定。
三、招聘程序
1.网上报名
本次公开选聘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
时间:8月1日8时-8月20日24时。
请报考人员下载并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下载地址:http://www.wzvcst.cn/info/1078/11802.htm),与个人详细简历、身份证、一寸免冠电子照片、已有的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职称证书、党员证明、学生干部经历证明、大学英语水平等级证书、发表的论文或取得的科研成果证明等证件扫描件投递至相关邮箱(邮件大小不超过6兆,邮件主题请标明“2019年公开选聘××应聘××岗位”字样),邮箱地址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报名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逾期报名无效。每位报考人员限报1个岗位。
岗位学历层次要求为“硕士研究生”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硕士和博士研究生都可以报名。
2.资格初审及反馈
学校招聘部门及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于9月5日前完成所有资格初审工作。学校将根据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的岗位匹配度进行择优筛选,资格初审结果以邮件回复给报考人员。
3.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须在9月11日至9月12日9:00-11:30,14:00-16:00携带递交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温州科技职业学院综合楼5楼会议室(温州市六虹桥路1000号)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4.考试方式
(1)教科研岗位
采用试讲和开放性面谈相结合的综合比选方式进行考试,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岗位匹配程度,时间在20分钟之内,采用百分制,合格分为70分。成绩低于70分者,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2)其他岗位
采用专业化面试和开放性面谈相结合的综合比选方式进行考试,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程度,时间在20分钟之内,采用百分制,合格分为70分。成绩低于70分者,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考试总成绩为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招聘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原则上需满足招聘计划数的3倍,达不到比例的商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是否开考。
根据综合比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拟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如综合比选成绩相同,则加试确定拟入围体检人员。
5.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
体检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费用自负。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空缺的体检资格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拟入围体检人员如属在职人员,须在体检之前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参加本次选聘录用的书面意见。
拟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温州科技职业学院官网公布。
6.考核
学校成立考核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
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空缺的考核资格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7.公示、聘用
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如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由学校按规定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对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岗位无合适人选,可以空缺。
拟聘用对象与学校约定时间后逾期不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选聘不向报考人员收取任何费用。
2.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因相应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3.考试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5.选聘相关事宜将在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保局(http://hrss.wenzhou.gov.cn)“人事考试”专栏及温州科技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wzvcst.cn/index.htm)“人才招聘”栏公布,请及时登录查询。
6.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本次选聘工作并履行监督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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