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遗退出传承人的申请、评估这一机制,让许多人产生问号,为何要退出?什么原因?
面试热点相关背景
12月10日,文化和旅游部发布《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和管理办法》,对国家级非遗传承人的申请、评估,尤其是退出机制有了明确说法。其中,国家级非遗传承人退出机制成为人们关注的重点。
据笔者了解,非遗退出传承人机制让非文化遗产的申请更加简单明了,同时也给申请人更高的要求,《办法》首次提出,传承人在开展传承、传播等活动时要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要遵守社会公德,坚持正确的历史观、国家观、民族观、文化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得以歪曲、贬损等方式使用非物质文化遗产。
《办法》明确了五种情况可以取消传承人资格,包括(一)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二)采取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格的;(三)无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累计两次评估不合格的;(四)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违背社会公德,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五)自愿放弃或者其他应当取消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资格的情形。
##@@面试热点独家分析@@##
非遗机制利害明了,清晰可见
《经济日报》发文表示,“重申报、轻保护”,一些地方的非遗保护工作亟待改善。两年前,苏州、连云港探索实施了传承人退出机制,对考核不合格的市级代表性传承人取消资格,对个别传承人约谈警告,停发补助。两年前,湖南省开始对国家级和省级传承人实行常态化考核,要求传承人必须履行培养接班人的义务,对于不合格者,依法给予警告或者取消传承人资格。这些实践为制定合理有效的国家层面规章制度提供了重要参考。
文化评论员谭飞认为,设置明确的退出机制可对非遗领域正本清源。谭飞表示:“有进路必须要有退出才合理,也能做到有效监管。实际上这种正本清源的做法为非遗传承人今后的路线开辟了真正正确的方向,把他们笼罩的‘雾霾’给弄清,也会让这个荣誉真正成为社会所共同尊重的荣誉,也能把非遗事业进一步发扬光大。”
而《大洋网》发文称,这样的机制可以给倒逼传承人为非遗“造血”,添加非遗的活力。凡事不破不立。要像爱惜生命一样保护好文化遗产,传承人务必有进有退,行业生态务必开放包容。在国家级非遗传承人退出机制落地进入倒计时,各地可以结合不同行当、不同地域的实际情况,创造性地完善本级别非遗传承人认定和分类管理机制、培训和培养机制、考核和奖惩机制。如专业人士所建议的,可以考虑在田野考察中发现更多的民间艺人,为申报各级传承人“建库”;集体性项目可以指定一名关键性传承人,而不是唯一传承人;传承人的补助也可以考虑动态发放,避免补助标准“一刀切”。唯有如此,退出机制才能激发更多改革能量,促使非遗传承人为保护好、传承好文化遗产不断“造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