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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军队文职会计备考:合同法之可撤销的

浙江华图 | 2020-02-09 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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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军队文职会计备考:合同法之可撤销的

  (多选题)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可撤销的合同包括( )。

  A.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B. 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

  C. 显失公平的合同

  D. 一方以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E.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36.(多选题)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可撤销的合同包括( )。

  A.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间

  B.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

  C.显失公平的合同

  D.一方以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E.恶意欺诈,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答案】BC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可撤销合同的情景。

  第二步,可撤销的合同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后,基于法定的理由,向法院或仲裁机关请求消灭其效力的合同。可撤销合同的类型: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显失公平的合同;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因胁迫而订立的合同;乘人之危的合同。因此选择BCD选项。

  【拓展】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欠缺法定有效要件,从法律上不予以承认和保护的合同。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导致合同无效的原因包括:(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知识点】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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