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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备考】疫情当下我们需要了解的社区居委会

浙江华图 | 2020-02-24 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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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源于武汉的这一场灾难牵动着举国上下亿万人民的心,在抗击疫情的这场战役中,我们发现有一个基层组织始终扮演着重要角色,那便是社区居委会。接下来老师就带着大家聊一聊社区招聘考试的一个重要考点——社区居委会的发展历程和主要职责:

  一、居民委员会的创立和发展

  (一)创立

  1949年10月23日诞生的杭州市上城区紫阳街道上羊市街居民委员会是新中国第一个居民委员会;

  1954年12月,《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条例》;

  1956年,大规模建立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结束,标志着党领导下的新的城市基层组织体系基本确定。

  (二)发展:

  1.曲折发展期(1958-1979)

  2.平衡发展期(1980-2000)

  1980年重新颁布《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条例》等;

  1982年居民委员会被写入宪法;

  1989年12月26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3.快速发展期(2000至今)

  居民概念新内涵;

  所辖区域作适当调整,以调整后的居民委员会辖区作为社区地域,并冠名社区。

  居委会所辖人数、户数变化;

  工作条件改善;

  委员会成员收入增加;

  成员构成发生变化;

  工作内容更丰富。

  二、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性质和主要职责

  居民委员会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宪法》: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主要任务:

  《居委会组织法》提出六项——

  (一)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二)办理本居住地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三)调解民间纠纷;

  (四)协助维护社会治安;

  (五)协助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项工作;

  (六)向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2010年《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提出三大主要职责:

  (一)依法组织居民开展自治活动

  (二)依法协助城市基层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开展工作

  (三)依法依规组织开展有关监督活动

  以上便是今天带给大家的知识点内容,希望各位考生在疫情期间注意防护,认真复习。武汉加油,中国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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