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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国考面 试热点:抢注英雄名称恶习,理应整治

【华图教育】 | 2020-03-04 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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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英雄之名当做山商标,当奉献者名称被用以公司名录,可想而知这样的行为伤了民众的心.....

【相关事件背景】

据了解,2月7日凌晨,武汉市中心医院眼科医生李文亮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工作中不幸感染,经全力抢救无效去世。

然而就在同一天,竟然有公司将“李文亮”抢注商标。据网友爆料称,国家商标局网站显示,申请李文亮商标的两家公司分别为东莞特雷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长沙市福茶堂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目前两家公司的商标申请状态为等待受理,暂时无法查询详细信息,申请时间均为2020年2月。27日,长沙市知识产权局对此事介入调查,当晚,长沙市福茶堂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法人道歉。同时,疑似另一家东莞特雷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道歉信也在网络上流传。

而在第二天即2月28日的当天,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表示李文亮是武汉市中心医院眼科医生,因接诊感染新冠肺炎不幸去世。将其姓名作为商标使用或者注册,易造成重大社会不良影响,因此,“李文亮”商标注册申请依法应予驳回。这是一种必要的纠偏,也是一种态度立场的展示。

【提出问题】

部分企业申请商标,成立公司,抢注李文亮医生的名称来当做企业或产品的噱头,这样的动作无疑是对逝去的英雄造成不敬,也让百姓感到愤恨,有人说大题小做,你的观点是什么,如果赞成对该行为的净化行动,如何实现呢?

【事件论述】

前几天,《中国市场监管报》就发文称,有人抢救生命,有人却抢注商标:“雷神山”“火神山”全中招,“封城”都不放过。事实上,近年来,一些火爆事件、热播影视剧以及名人已经成为抢注商标的重灾区。对这样一种恶意的商标抢注之风,是时候予以彻底净化了。

商标申请被驳回是必然的

针对有公司抢注“李文亮”为商标一事,陕西渭临律师事务所张春林律师认为,我国商标法不禁止以姓名为商标元素进行商标注册申请。但是能否获得授权,取决于商标评审员对于商标的申请审查。如果商标的申请有混淆来源、损害公共利益、社会公德及侵犯他人的姓名权、人格权的,将导致申请不能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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