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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教师资格认定所需材料

浙江华图 | 2020-03-19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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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户籍在浙江省内的考生

  1.考生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2.考生本人相关学历、毕业证明、技术资格证明等原件、复印件。

  (二)人事关系在我省的考生

  1.考生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由人事关系管理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复印件;

  3.考生本人相关学历、毕业证明、技术资格证明等原件、复印件。

  (三)在省内高校就读的毕业班学生:

  全省列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的专科和本科在校毕业班学生,可凭考生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或教学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及学生证原件报考教师资格考试(证明样例请从附件中下载)。

  (四)在省内高校就读的全日制研究生:

  非浙江户口的在我省高校就读的全日制研究生,可凭考生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报考教师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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