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杭州市西湖区法治建设水平,扩大法治监督覆盖面,促进科学决策、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根据工作需要,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公开选聘法治建设监督员若干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律师,新闻工作者,市民群众等社会各界人士。 二、选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年满18周岁、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具有本市户籍且在本区连续居住三年以上; (三)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具有较强的法治意识、监督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热心支持法治西湖建设; (四)熟悉区情,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善于听取和反映群众意见。 三、工作职责 (一)针对加强和改进法治西湖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针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执法、司法、守法普法领域提出监督建议; (三)参加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的调研、督察等工作; (四)承担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委托的其他法治监督任务。 四、选聘程序 (一)申报 申报时间:2020年4月16日至4月23日。 申报方式:自行下载附件《杭州市西湖区法治建设监督员申请表》,填写后将申请表、身份证及学历证书电子版一并发送发至xhqwyfzqb2020@163.com邮箱。 (二)审核 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查核实,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 (三)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颁发聘书并进行公告。法治建设监督员聘期为3年,可以连续聘任;聘任期届满未续聘的,自然解聘。聘期内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需要和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调整。 联系人:吴引弟 董一晨;联系电话:87935905,87936850。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浙大路35号(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 附:杭州市西湖区法治建设监督员申请表 中共杭州市西湖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4月 14日 杭州市西湖区法治建设监督员申请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