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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务员新规发布!你看过了么?

【华图教育】 | 2020-04-28 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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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务员局官网“政策法规”栏公布了三个规定、一个办法:《公务员录用规定》《公务员调任规定》《公务员培训规定》以及《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试行)》。

三个规定分别在2007、2008年时由中组部、原人事部制定,2019年进行了修订;一个办法是新的,在2019年制定。

录用、调任、培训、平时考核……对一个公务员来说,差不多覆盖了大部分的职业生涯,相关规定、办法的修订或出台,对公务员的人生有很大的影响。

对于准备考公务员的小伙伴,有哪些新规是你们最值得关注的呢?

一是报考条件环节。

对哪些人不得被录用为公务员,《公务员录用规定》之前明确了三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而这次修订后,又添了两种: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这两个变化在2020年国考公告中就有体现。

二是资格复审和政审环节。

对公务员考试了解的小伙伴都知道,通过笔试,正式面试之前有资格复审,面试通过之后还有政审。

而这次修订,关于资格复审和政审环节也有变化,改成“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还规定:“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

这次修订后,新增了很多具体的内容:

这就相当严格了。

所以就算通过公务员考试,被录用了,也并没有进“保险箱”,还是要兢兢业业!

新修订的《公务员调任规定》其中提到多项人才流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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