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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德清县人民法院编外招聘7人的招聘公告

浙江华图 | 2020-05-09 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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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德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的意见》(德政办发〔2017〕98号)、《德清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因工作需要,经批准,德清县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特勤3名、驾驶员4名,具体资格条件详见《德清县人民法院2020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相关要求

  1.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守时诚信;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工作认真主动,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听从指挥,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2.遵纪守法,安全意识强,不酗酒,不赌博,无其他不良嗜好。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单位开除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与报名方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具体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5月11日至5月15日。

  2.报名地点:德清众和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3楼(德清县阜溪街道长虹东街210号)。

  3.报名资料:一寸照两张,身份证、驾驶证、学历证书原件、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两份。

  (1)报名人员前往德清人才网自行下载《求职表》(附件2)并填写完整,贴好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一式2份;

  (2)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2020年应届毕业生也可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

  (3)有效期内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2份;

  (4)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报名时需提供相关证件的原件经审核后退还。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报名人员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不具有报名资格或伪造报名材料等情况,一律取消面试及录用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对象,合格人员不足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

  (三)考试

  驾驶员岗位:根据招聘条件进行筛选后进行面试及实际操作技能测试。

  特勤(司法辅助人员)岗位: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等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

  (四)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本人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的,依次递补。

  (五)考察

  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考察标准和程序参考《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有关规定执行。考察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1.公示。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德清人才网公示7天。拟聘人员公示后,不再递补。

  2.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聘用人员,列入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实名制管理,一律实行劳务派遣,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薪酬待遇按《德清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薪酬待遇管理办法(试行)》(德人社〔2018〕95号)执行。

  对不能按时报到的,视作放弃。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面试人员名单公示、入围体检考察人员名单、拟录用人员名单等)均在德清人才网公布。

  (二)对报考人员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相关规定执行。

  (三)咨询方式

  联系人:姚燕敏、孙晓芳

  联系电话:0572-8378106、8079998。

  附件:1.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计划表.doc

  2.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doc

  德清县人民法院

  2020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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