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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平阳县档案馆编外招聘1人

浙江华图 | 2020-05-18 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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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工作需要,我馆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序号 招聘岗位 人数 岗位要求 备注
学历专业 年龄 性别 户籍
1 档案查阅 利用窗口 1 大专及以上学历,计算机类相关专业 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不限 平阳县户籍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身体健康、无残疾、口齿清楚,工作适应能力强。

  (三)熟练电脑操作。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面试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报名时间:2020年5月16日-5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报名地点:平阳县档案馆(平阳县县府大院5号楼)三楼办公室;咨询电话:58198552。

  报名方式:报考者自行下载并规范填写《平阳县档案馆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时携带报名表、个人简历一份(附照片),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于规定时间、地点现场报名;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报考者本人要对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二)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面试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对象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体检标准参照招聘公务员有关规定(体检应在县及县以上综合医院进行)。

  (四)聘用

  (一)聘用。体检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一个月,期满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二)用工性质。实行派遣制用人方式,招聘人员与平阳县品志劳动保障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两年,合同期满,考核称职的,如工作需要须继续聘用的,另签合同。

  (三)福利待遇。按照县编外用工福利待遇有关规定执行。

  四、薪资待遇

  按照县编外用工福利待遇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1.报名者提交的相关证件复印件不予退还。

  2.在体检、考核等环节如发现不符合要求或因自身原因放弃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办理手续等产生的空缺名额,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3.已被其他单位聘用的,终止劳动合同所产生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4.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平阳县档案馆负责解释。

  附件:平阳县档案馆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平阳县档案馆

  2020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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