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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中共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委宣传部招聘2名人员

浙江华图 | 2020-06-03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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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工作需要,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宣传部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职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服从组织安排。

  (2)本人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没有党政纪处理记录。

  (3)年龄30周岁(含)以下,温州市户籍。

  二、岗位要求

岗位 学历要求 专业要求 人数 备注
网信办文员 大专及以上学历 专业不限,有计算机类、互联网相关从业经历者优先考虑并酌情放宽条件 1 需值夜班
社科联文员 专业不限,有相关文员经历和文字能力的优先考虑并酌情放宽条件 1

  三、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6月8日24时截止。

  (2)报名办法:下载并填写《瓯海区委宣传部公开招聘文职人员报名表》(见附1),发送至邮箱:ohqwxcb@163.com。

  (3)资格审查:已报名人员请于6月11日(周四)上午9:00—11:30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单寸照片2张到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宣传部(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洲洋路6号区行政中心1号楼1512会议室)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联系电话:0577-88513750。

  四、招聘流程

  (1)面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将集中进行面试;若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低于3:1的比例,由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社科联)研究确定是否开考。

  (2)确定拟聘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以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3)体检。由瓯海区委宣传部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招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费用由瓯海区委宣传部承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如有不合格者,根据成绩依次替补。

  (4)政审。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政治审查。

  (5)录用。经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发现弄虚作假和隐瞒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

  招聘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宣传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77-88513750。

  六、附件

  附件-瓯海区委宣传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宣传部(区网信办)

  来源:http://www.ouhai.gov.cn/art/2020/6/2/art_1251606_445981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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