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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宁波国家高新区梅墟街道招聘3名人员

浙江华图 | 2020-06-04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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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工作需要,决定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协助开展人口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2、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有志于基层工作;

  3、具有宁波大市常住户口(宁波高新区常住户口优先);

  4、大专及以上学历,要求经济、财会或计算机类专业;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5月31日及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二、招聘程序和时间安排

  此次公开招聘按公开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1、公开报名和资格审核。

  符合报考条件者,即日起至6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工作日时间),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人员持集体户口簿或所在地户证中心户籍证明)、学历证书等有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填写《梅墟街道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到梅墟街道办事处403办公室(地址:枫香路378号)办理报名手续并接受现场资格审核。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2、笔试。笔试时间暂定6月13日,具体地点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报考者凭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一门。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指标数的3倍确定面试对象(如果出现最后一名进入面试成绩相同,可并列进入面试)。

  3、面试。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根据笔试、面试的汇总分由高到低按实际招聘指标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总分相同,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如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均进入体检。

  4、体检。体检参照招考公务员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不安排复检,空缺名额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5、公示聘用。按照笔试、面试、体检等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公示,对公示期内自动放弃或确有问题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公示结束后,签订劳动合同1年(试用期1个月)。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梅墟街道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8483151李老师、87249276陈老师

  附件1.docx

  来源:

  http://www.nbhtz.gov.cn/art/2020/6/3/art_81952_101281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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