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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生态环境局普陀分局关于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的公告

未知 | 2020-07-21 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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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环保工作者队伍建设,提高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服务水平,舟山市生态环境局普陀分局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环境协管员及局机关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镇(街道)环境协管员(含海岛乡镇)、局机关编外人员共4名。

  二、招聘条件

  所有热爱基层工作,具有良好品行,能吃苦耐劳,乐于奉献,有志于服务环境保护事业的人士,同时还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均可参加报名:

  1、35周岁以下;

  2、舟山户籍;

  3、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专业不限,环境保护相关专业者优先;

  4、身体健康,能胜任环境保护工作;

  5、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能熟练操作办公软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受过刑事处罚的;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方式与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0年7月21日—2020年8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

  区生态环境分局法规科(东港商务中心四号楼西620室)。

  3、资格审查

  参加报名者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等(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并提供近期同底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2张,如实填写《舟山市生态环境局普陀分局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可到普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目录区生态环境分局公告公示专栏下载)一式两份,逾期不再补报。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和聘用资格。

  (二)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报名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综合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普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目录区生态环境分局公告公示专栏),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核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体检和考核按照有关标准执行。如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放弃的,在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3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将履行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公示后,不再递补。新录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个月。

  (五)工资待遇

  缴纳五险一金,具体工资待遇面议。

  四、信息发布平台及咨询电话

  普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目录区生态环境分局公告公示专栏:http://www.putuo.gov.cn/col/col1443543/index.html。

  咨询电话:3020038。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生态环境局普陀分局负责解释。

  舟山市生态环境局普陀分局

  2020年7月21日

  舟山市生态环境局普陀分局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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