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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商务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未知 | 2020-07-21 1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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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工作需要,经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嘉兴市商务局所属事业单位嘉兴市投资促进中心公开选聘3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嘉兴市投资促进中心工作人员3名,其中投资促进岗位2名、涉外服务岗位1名。

  二、选聘范围

  嘉兴市行政区域内(含五县两区)事业单位在编在职的工作人员。

  三、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3.具有2年及以上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经历,并且近两年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4.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5年7月15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二)岗位条件:

  1.投资促进岗位(2名):

  (1)专业要求:须具有国家承认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专业范围:金融学、国际贸易学、国际商务、产业经济学、世界经济、经济法学、国际法学、工商管理、翻译专业中的英语笔译或口译专业。

  (2)其他要求:须具有专业八级及中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CATTI)英语二级笔译或二级口译证书(上海高级口译证书)或具有两年及以上英语国家学习或工作经历;或德语专业八级证书及英语六级证书,或具有两年及以上德国学习或工作经历。

  2.涉外服务岗位(1名):

  (1)须具备经济学(学科门类)、法学类或计算机类本科以上学历;

  (2)须具有大学英语四级500分及以上。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选聘:

  (1)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宜办理聘用情形。

  四、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坚持能力素质与岗位要求相适应,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研究确定、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7月31日。报名人员须如实、准确填写《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等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发至847806453@qq.com报名。

  2.报名者须提供以下材料:

  (1)《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粘贴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并附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JPG格式,80-150KB);

  (2)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网上报名需提供扫描件);

  (3)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选聘资格。

  3.资格初审:对报名人员的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

  4.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并将初审结果告知报名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资格复审

  面试当天将进行资格复审,报名人员需提供《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张贴报名时提供的照片)、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2年以上档案相关工作经验证明材料。

  (三)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不列入考察、体检对象。

  (四)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选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由嘉兴市商务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考察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考察、体检环节出现自愿放弃或不合格的,由嘉兴市商务局党委研究决定是否安排递补,需要递补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六)研究确定

  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由嘉兴市商务局党委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

  (七)公示、聘用

  经研究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嘉兴市商务局网(http://swj.jiaxing.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确定选聘人选后,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监督与联系

  (一)本次公开选聘工作由嘉兴市商务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中共嘉兴市纪委嘉兴市监委驻嘉兴市商务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兴市商务局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573-82084790、82031873

  监督电话:0573-82521827、82228947。

 

  嘉兴市商务局

  2020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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