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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台州市椒江区机关幼儿园招聘1名教师

浙江华图 | 2020-07-24 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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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根据《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台政办发[2008]82号)等有关规定,椒江区机关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名。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全面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招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与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与履行招聘职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和身体心理素质。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有关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

  4.具体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年龄、学历、户籍等条件(详见附件1)。

  二、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此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报考人员资格条件的审查工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条件审查工作的指导与监督。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31日—8月1日(星期五—星期六)

  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椒江区机关幼儿园(科技路7号)。

  3.要求:报考人员需在电脑上真实、完整、准确地填写《报名表》(表中的报名信息不能手工填写)并打印,贴好近期拍摄的本人免冠、正面一寸同底照片两张,并在《报名表》的诚信声明栏签名。

  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报名表》、有效期内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等有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审查通过后交考务费50元。

  三、考试

  招聘职位计划数与该职位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5,否则该职位不开考。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技能测试)两部分,笔试和面试占最后总成绩的权重分别是40%和60%。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成绩满分为100分。

  2.准考证领取时间:8月7日(星期五)8:30—11:30,2:30—5:00,领取地点:椒江区机关幼儿园(科技路7号)。

  3.笔试时间:8月8日(星期六)。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如有延期或取消的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在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http://www.jj.gov.cn/)网站上公布。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计划数的1∶5比例进入面试。如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不足比例的按实数进入。面试前,若具有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则在该职位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替补,进入面试。

  面试内容为模拟上课、技能测试。

  (三)考分组成

  考试总分由笔试分和面试分组成。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各项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笔试成绩占40%(其中基础知识占30%,学科专业知识占70%),面试成绩占60%(其中模拟上课和技能测试成绩各占50%),总分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不予录用)。

  考试结束后,按考生各项成绩乘以权重之和合成为考试总成绩。各项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若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面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则以抽签方式确定名次。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计划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时需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查,并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工作表现等进行考察。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因出现报考人员在公示前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按该职位考试总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查有实据并影响到聘用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满后,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进入政审考察阶段起三个月内需与原工作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关系,无法在规定时间内与原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关系并到报考单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在公示结束后有放弃聘用资格、逾期不报到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均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时,原农村户口的须办理户籍迁移手续或变更户籍服务处所。

  新聘用教师试用期为期一年,试用期内需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书或幼儿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相应的普通话等级证书,否则给予解聘。取得教师资格证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六、注意事项

  1.年龄计算至2020年7月23日(28周岁及以下,是指1991年7月23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需要出具的有效身份证件均指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护照(通行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市民卡、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印章的户籍证明。身份证遗失的,请事先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3.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j.gov.cn/)为本次考试信息的指定发布媒体。

  4.有关信息、报名手续、招聘进展情况等具体问题,请与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直接联系,咨询电话88224397/88830220。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负责解释。椒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招聘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

  附件1:招聘岗位表

  附件2:报名表

  台州市椒江区机关事务中心

  台州市椒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23日

  附件1:

职位名称 岗位类别 招聘 人数 学历 学历专业 其它资格条件
幼儿教师 专技 1 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 学前教育 28周岁及以下,户籍不限

  附件2:

  报名表.doc

  来源:

  http://www.jj.gov.cn/art/2020/7/23/art_1374960_521676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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