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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县2020年定向培养粮油储检人员招生(招聘)2名

浙江华图 | 2020-07-28 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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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69号)和《关于做好定向培养粮油储检人员工作的通知》(浙粮〔2015〕18号)精神,2020年继续开展定向培养粮油储检人员工作,缙云县2020年将定向培养粮油储检人员2名。现将有关招生要求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须符合当年普通高校招生报考条件和专业体检标准,立志为现代粮食产业发展服务,并志愿在粮食物资系统定向就业的考生。体检标准以浙江农林大学招生章程公布的为准。

  二、招生名额与专业

  2020年我县定向培养粮油储检人员2名。培养专业为食品科学与工程(粮油储检),层次为本科,选考科目要求为物理、化学、生物(3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

  三、培养院校

  定向培养工作由浙江农林大学承担。招生代码:0249。

  四、招生方式

  定向培养工作实行招生与浙江省粮食物资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企业编制)并轨进行,按照“先填志愿,后签协议”的原则,按考生户籍以县(市、区)为单位实施定向招生(招聘)。

  五、招生(招聘)程序

  所有超二段线30分以上(含)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按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填报志愿。考生只能选择在第一院校志愿填报,否则志愿无效。专业志愿填报需符合浙江农林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粮油储检)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普通类专业的分段原则,分段提供名单、分段投档录取。每一段提供名单时,考试院根据志愿优先、高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考生总分相同时按位次)的原则,按招生计划1:1比例,向招生院校分级分批提供名单,即先提供省属单位名单,再提供各设区市所属单位名单,最后提供各县(市、区)所属单位名单。招生院校将相应名单分发至各级粮食物资局。各级粮食物资局根据院校提供的名单,会同用人单位与考生共同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并将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招生院校。如有考生放弃签订协议,则由省教育考试院按高考成绩顺延提供考生名单。

  招生院校在普通提前录取工作开始前,将各级粮食物资局报送的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按名单投档,由招生院校按有关规定录取。最终录取的定向培养生名单,由招生院校抄送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备案。

  六、学习费用

  定向培养生学习费用与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非定向生相同,可享受在校学生同等的奖、助、贷学金政策。

  七、就业与待遇

  定向培养生按期毕业后,须按定向培养协议到相应的各级粮食物资系统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须按定向培养协议与定向培养生签订劳动合同。定向培养生正式入职后,在校期间学费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奖补。定向培养生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期限不得少于5年。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考生可到缙云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缙云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浙江农林大学招生办咨询。

  缙云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0578-3312251;

  缙云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0578-3122806;

  浙江农林大学招生办电话:0571-63730908、6373417。

  缙云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缙云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7日

  缙云县2020年定向培养粮油储检人员招生(招聘)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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