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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食品不得标注零添加等字样

华图教育 | 2020-07-30 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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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其中规定:

食品不得标注零添加等字样

①没有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标准等规定的,一般食品标识不得强调适合特定人群;

②食品不得标注零添加等字样;

③生产日期、保质日期的文字高度不得小于3毫米;

④鼓励食品生产者在食品标识上标注低油、低盐、低糖或者无糖的提示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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