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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公开选调市纪委市监委工作人员的通知

永康人才网  | 2020-08-05 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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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市纪委市监委人员配置,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决定组织开展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开选调岗位及名额

本次选调市纪委市监委工作人员5名(含综合管理、审查调查等岗位)。

二、选调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范围

本次选调面向永康市各镇(街道、区)、市机关各部门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

(二)对象和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忠诚于党的事业,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热爱纪检监察和巡察工作,工作事业心、责任感强,敢于担当负责;组织纪律观念强,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能在各方面发挥表率作用;作风优良、清正廉洁、公道正派。

2.综合文字能力突出,具有纪检监察、执法、司法、侦查等审查调查工作经历的优先选调。

3.中共正式党员。

4.公务员(含参公人员)身份满2年。其中新录用的镇(街道、区)公务员须录用满5年(计算时间截至20208月)。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81日以后出生)。

6.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法律、审计、公安、经济等与纪检监察工作相关专业毕业的,可以放宽至全日制大专学历)。

7.进入公务员队伍后,每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试用期除外)。

8.身体健康。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办法和程序

本次选调由市纪委市监委组织实施,采用个人报名、考试考察、择优选调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

(一)发布通知

通过市纪委市监委微信公众号、永康人才网进行网络发布,通过向我市各镇(街道、区)、市机关各部门下发通知,明确选调事项。

(二)报名

符合条件的人选到市纪委市监委干部室报名。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永康市纪委市监委公开选调报名登记表》。

报名时间:84—813日,报名地点:永康市行政中心1808室,联系电话:87101519,联系人:蒋菲菲。

报名人员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转任资格,并在今后两年内不得参加同类选调考试。

(三)资格审查

根据选调条件,对报名人选的基本条件和资格进行审核。如果选调计划数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3,则核减相应名额。

(四)综合比选

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四、组织领导

本次选调工作在市纪委市监委领导下开展,具体工作由市纪委市监委干部室组织实施。各镇(街道、区)党委(党工委)、市机关各部门党组(党委)及时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积极做好宣传发动推荐工作。

 

附件:永康市纪委市监委公开选调报名登记表

 

中共永康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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