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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路桥区金融投资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2名

浙江华图 | 2020-08-10 0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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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州市路桥区金融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区金投公司)成立于2017年10月,公司注册资本18亿元,子公司18家。是台州市路桥区财政局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区金投公司是金融和实业领域的投资运营综合性公司,经营范围包括:金融股权投资、政府性股权投资;资产管理;土石方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环境治理;建材销售等,投资方向为产业基金、产业投资、融资租赁、股权投资等。实业领域为工业地产、工业互联网、矿山复绿、物业管理等领域。

  因公司发展需要,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聘工作人员2名,人员性质为国有企业编制人员。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台州市路桥区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附件1)。具体登录下列网站或微信公众号查询:1.路桥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通知公告栏目;2.“台州市路桥区金融投资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

  (二)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愿意履行国有企业的义务;

  3.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投融资岗:①报考该岗位须具有银行、证券或律师事务所三年及以上工作经验;②具备中级职称或律师执业证的可放宽年龄至35周岁)

  二、报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19日-2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应聘者采用现场报名形式,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台州市路桥区西路桥大道58号(区财政大楼5楼501室)。联系人:沈鑫、周涵,联系电话:89361390。

  3.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形式,报考人员根据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真实并完整、准确地填写《台州市路桥区国有企业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社保缴纳年限证明、劳动合同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彩色近照2张。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4.资格审查:台州市路桥区金融投资有限公司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合格人员名单并在路桥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通知公告栏目和“台州市路桥区金融投资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对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在路桥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通知公告栏目和“台州市路桥区金融投资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5.准考证领取:另行通知。

  (二)考试

  本次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在路桥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通知公告栏目和“台州市路桥区金融投资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2.确定面试对象

  笔试科目缺考者不列入面试对象。根据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确定面试对象时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入面试对象。面试名单在路桥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通知公告栏目和“台州市路桥区金融投资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如遇报考人员确认放弃面试的(须本人提交书面材料),则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

  3.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将在路桥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通知公告栏目和“台州市路桥区金融投资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4.公布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如笔试成绩亦相同,则另行组织面试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路桥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通知公告栏目和“台州市路桥区金融投资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三)体检和考察

  各个岗位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在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进行(另行通知),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修订内容(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可按该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1.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路桥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通知公告栏目和“台州市路桥区金融投资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如属于不宜聘用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公示期满后,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进行为期3个月的试岗锻炼。期满后由聘用单位组织考核,考核合格者,正式办理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三、相关事项说明

  (一)年龄、工作经历计算至2020年8月10日。年龄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0年8月10日以后出生(不含8月10日),年龄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5年8月10日以后出生(不含8月10日)。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工作经历以劳动合同、工资清单与社保缴纳一致为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计算为工作经历。

  (二)户籍以2020年8月10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三)招聘岗位所需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取得时间截止2020年8月10号。

  (四)应聘人员对网站公布的面试对象公示及录用人员公示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示之日起3日内向区国资办反映。

  (五)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4〕15号)执行。

  四、咨询与监督

  联系单位:台州市路桥区金融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台州市路桥区西路桥大道58号(区财政大楼5楼501室);

  邮编:318050;

  联系人:沈鑫、周涵;联系电话:89361390,未尽事宜,由台州市路桥区金融投资有限公司负责解释或研究处理。

  附件:1.台州市路桥区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2.台州市路桥区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诚信承诺书

  台州市路桥区金融投资有限公司

  2020年8月10日

附件1

               台州市路桥区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序号

所属部门

招聘岗位
名称

性别

招聘
人数

招聘岗位资格条件

备注

专业

学历

学位

年龄

职称或职业资格

户籍

其他条件

1

融资财务部

投融资岗

不限

1

金融学、经济学、法学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学士学位及以上

30周岁及以下

台州户籍

1.具有银行、基金、证券、融资租赁、律师事务所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2.具有中级经济师以上职称或法律职业资格证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2

综合管理部

文秘岗

不限

1

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新闻学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学士学位及以上

30周岁及以下

台州户籍

   

 

 

  

注:1.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该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考。

 

附件2   

                          台州市路桥区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岁

 

照片  

民族

 

籍贯

 

出生地

 

政治面貌

 

参加工作时间

 

健康状况

 

身份证

号码

 

联系电话

 

专科

毕业院校

 

专业

 

本科

毕业院校

 

 

专业

 

学位

 

研究生

毕业院校

 

 

专业

 

学位

 

专业技术职业资格

 

报考单位

 

报考岗位

 

现工作单位及职务

 

 

 

 

 

 

 

 

 

 

 

                                                (可附件)

 

 

 

 

                                                     (可附件)

注:个人简历一栏如实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任职起止时间等信息;此表及相关材料须如实提供,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附件3

 

    

 

我已阅读并理解了该考试的有关报考规定,经认真考虑,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1.报名时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证书(证件、证明)准确、真实,且填报信息与相关证书(证件、证明)所载明的信息完全一致。如有虚假信息和弄虚作假行为,本人愿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2.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严格遵守《考场规则》,接受监考人员检查、监督和管理。如有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人事考试有关规定接受处罚。

 

 

 

                              报考者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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