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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平阳县民宗局管理岗位选调事业人员1名

浙江华图 | 2020-08-12 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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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人事部门同意,县民宗局下属事业单位平阳县民族宗教服务中心拟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调1名全额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名额

  平阳县民族宗教服务中心管理岗位1名。

  二、资格条件

  选调对象应当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好的品行作风和较强的工作能力,岗位涉及外出执勤及值班,比较适合男性,除此之外,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大学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2月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2.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除试用期年度考核为不确定等次外)。

  3.符合事业人员调动的最低服务年限要求。

  工作经历年限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20年6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受过刑事处罚或党纪政务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未满有关部门规定的服务年限或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或其他不适宜选调的。

  三、选调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

  1.现场报名审核。报名人员在平阳人才网(http://www.pyxrc.com/)下载《平阳县民宗局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报名时间为8月20日至8月26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地点为平阳县民宗局(县府大院6号楼101室,联系电话:58198508,手机:13868592911,纪委网短号:622911)。现场报名时,需提供《报名表》原件一式两份,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和其他专业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同底免冠单寸照片1张。报考者应对所填报的信息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取消考试资格。资格审核后,按不低于1:3比例确定考试对象,若考试对象达不到1:3比例,取消此次选调计划。

  2.考试。考试形式为面试,根据考试成绩结果,前二名确定为考察对象,根据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表现和平阳县民宗局工作岗位需求,确定拟调人员,按组织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有关情况说明及注意事项

  1.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联系电话,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凡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民宗局负责解释。联系及政策咨询电话:13868592911,622911。

  附件:平阳县民宗局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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