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庄市街道办事处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无党纪、政纪、刑事、治安处分记录,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2、身体健康,有适应岗位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无重大疾病病史;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两年以上工作经验。
二、招考岗位及要求
序号 |
招考岗位 |
名额 |
学历 |
专业 |
户籍 |
备注 |
1 |
综合管理 |
2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镇海区 |
/ |
1 |
限男性 |
三、招考办法
1、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8月28日—9月8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方式:①网上报名。报名者将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工作证明、报名表(详见附件)、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照扫描件或图片发送至报名邮箱zsjd1285@163.com,邮件主题为“报考岗位(是否限男性)+姓名”,并经邮件回复确认后视为报名成功。网上报名初审通过人员需携带资料原件于考试当天到考试地点接受资格审查。②现场报名。报名者携带①中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至镇海区庄市街道清泉路170、178号717办公室或行政服务大厅26号窗口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报名者必须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如发现存在弄虚作假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影响诚信记录。
(3)合格报名人数低于报考岗位数1:3比例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指标。
(4)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年龄、户籍统一截至2020年9月8日。
2、笔试及面试。街道对资格审查合格者组织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类知识(一门,含写作),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足60分者淘汰。总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合成。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与考察。根据总成绩高低以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如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考岗位空缺时,是否按成绩排名顺序递补由街道党工委研究后决定。
4、录用。经考察合格者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经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录用人员实行试用制,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录用,年薪6万(含个人五险一金部分)。上述岗位均实行劳务派遣,统一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庄市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
联系人:陈老师胡老师联系电话:0574-8669128555886209
联系地址:宁波市镇海区庄市街道清泉路170、178号
镇海区人民政府庄市街道办事处
2020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