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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玉环市委党校关于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名

浙江华图 | 2020-09-06 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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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玉环市委党校是市委直接领导下培养党员领导干部和理论干部的直属参公事业单位。为了满足我校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和《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台政办发〔2008〕82号)以及台州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员流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台人社发〔2015〕107号)等有关规定,我校拟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

  2.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5年9月3日以后出生),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

  3.学历学位要求: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专业要求:见附件2

  5.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具有较强的实证研究能力、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事业心、责任心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教学和科研工作。

  二、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报名的形式,考生填写报名表(附件1),附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往届生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并来电确认;

  2.报名时间:即日起——2020年9月11日;

  3.报名邮箱:yhswdxbgs@163.com;

  4.联系电话:0576—87221443;0576—89909025。

  (二)资格初审

  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如果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3人,则取消招聘计划。

  (三)考试

  1.考试内容及形式:分为科研能力、教学能力两个方面,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科研能力考核以集中考试的形式,采用统一命题试卷组织考试;教学能力考核主要采用专题试讲的方式,评分项目包括:讲课艺术、内容阐述、教态教风、所受启发等,最低合格分数为70分。(注意:报名人数超过10(不含)人时,取笔试成绩前6名参加面试;若报名人数不超过10(含)人时,则所有人参加笔试和面试)

  2.考试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1.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2.体检、考察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如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可视情按总成绩排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人力社保局网站(http://xxgk.yuhuan.gov.cn/yh014/)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必须在拟录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到聘用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疫情防控要求

  (一)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考试实行“亮码、测温、戴口罩”准入制度,考生进入考点必须体温正常且持健康码“绿码”,体温超过37.3℃或非“绿码”的,不能参加本次考试。考生参加考试前一天须如实填报《考生健康申报表》(见附件3),进入考点时交考点工作人员。对于考生刻意隐瞒接触史、旅居史、病情史或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的,取消其笔试成绩和应聘资格,并将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至参加考试前14天内来自国(境)外和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途经上述地区来玉环的考生,应按防指健康管理规定,提供到达玉环前7天内当地核酸检测阴性的证明材料;如不能提供的,须提前2天到玉环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可参加本次考试。检测报告进入考点时交给考点工作人员。

  (三)如为既往感染者(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应主动提供治愈出院资料(感染者)或结束管控证明资料(密切接触者)、当地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检测报告日期须为到达玉环前7天内)等材料,进入考点时一并交考点工作人员。

  (四)考生在考试前14天内如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须提前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方可参加本次考试,检测报告进入考点时交给考点工作人员。

  (五)疫情防控工作有新要求和规定的,将另行公告通知。

  四、其他事项。

  1.考试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需携带报名时提供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证件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证件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

  3.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出现拟聘用人员不宜聘用、取消聘用资格或暂缓聘用及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4.未尽事宜由中共玉环市委党校负责解释。

  附件1:中共玉环市委党校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2:招聘岗位专业要求.doc

  附件3:考生健康申报表.doc

  中共玉环市委党校

  2020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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