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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2020年9月面向社会公开招录5名司法雇员的

浙江华图 | 2020-09-11 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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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法院共同下发的《关于全省法院司法雇员队伍建设的意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司法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司法雇员主要协助法官从事庭前准备、案件审理过程中程序性、事务性辅助工作,以及法官交办的其他审判辅助性工作。

  二、招录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司法雇员5名。

  三、招录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二)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法律专业优先;

  (三)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1984年9月15日至2002年9月16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招录法院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四)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四、待遇、管理

  1、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2、实行合同制管理,薪酬待遇具体咨询招录法院。

  五、招录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9月14日—9月16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初审。

  2.报名地点: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907办公室。

  3.报名方式:报考人员请先致电真实、完整填写《司法雇员招录报名表》、《考生健康申报表》(见附件)后现场报名。报名请务必佩戴正规医用口罩,经工作人员测量体温、验看健康码、登记信息后方可进入。

  4.报名须提交的材料及装订顺序:

  (1)司法雇员招录报名表(报名表用A4纸打印,并贴上近期蓝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张);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5)考生健康申报表。

  (二)考试及面试

  考核采用考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其中考试包括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考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1.考试

  (1)考试分为岗位必备的专业基础知识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满分100分,占考试成绩的50%,主要考察考生的法律和综合知识。

  专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占考试成绩的50%,主要考察考生的计算机文字录入速度、准确率等。

  (2)考试时间为9月19日,专业基础知识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在同一天进行。

  领取准考证的时间为9月17日—9月18日,地点在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907办公室。报考人员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人数未达到1:2的,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入)。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替补。

  2.资格复审

  面试进行前,对拟参加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3.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后,将考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规定的比例计算出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考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将在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网站进行公布。

  面试有关安排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体检与考察由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组织。根据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的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结束后,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情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被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司法雇员的招录条件。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考试成绩及其他综合因素进行一次性递补。

  (四)公示与录用

  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信息在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外网法院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指导被录用人员与经区人社部门许可的第三方订立劳动合同。合同范本由省法院统一监制,订立合同的第三方由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商同区人社部门决定。

  六、其他事项

  (一)户籍以2020年9月16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二)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报名人数不足招录人数2倍的,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开考比例不得等于或低于1:1。

  (四)报考人员的申报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存在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录用手续者取消录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五)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及相关通知,并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自己原因或无法联系导致未能参加下一步招录程序的,视为放弃。

  (六)如有疑问,可咨询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联系电话:89192113、89192917。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七)本次公开招录有关信息在下列网站公布,请考生留意: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http://www.yccourt.gov.cn

  (八)对招录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派驻纪检组,举报电话:89192318。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9月10日

  附件1:

  2020年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司法雇员招录职位表.docx

  附件2: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司法雇员招录报名表.docx

  附件3:

  考生健康申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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