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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公告(2020年第三批)

浙江华图 | 2020-09-14 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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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介绍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是由浙江省供销社举办的以商贸流通类专业为主体的全日制公办高职学院,是浙江省高职优质暨重点校建设单位。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现有全日制在校生一万余人,教职工五百余人,学校位于杭州下沙高教园区。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次招聘需求为17个岗位共18人。

  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部分岗位招聘对象范围为浙江省户籍、生源或省内高校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生。三类情形者视同对待:

  1.在国家就业政策规定的择业期内(自2018年7月起算)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未签或签后依规撤销,无社保缴费记录,人事档案仍保留在毕业学校或各级人才中心、就业指导中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2.初次就业求职期相当的留学人员(2019年10月后毕业,按毕业文书载明的时间认定);

  3.列入国家统招计划,由培养学校统一进行就业推荐和毕业派遣,按培养计划于2020年毕业,有初次就业需求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

  招聘对象范围不限的,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统招非全日制研究生及留学归国人员可依据培养计划完成后取得的学历、学位条件应聘,取得相应证书的时限为2021年1月底前。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按适岗优先、适当从宽的原则认定。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一般可接受应聘,并以招聘单位审核意见为准。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试用期结束,由用人部门给出试用考核结论,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9月16日9:00-9月23日16:00。应聘人员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同期委托省人事考试办组织笔试单位的其中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9月16日-9月24日,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网上缴费。时间:2020年9月16日9:00-9月25日24:00。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相应核减有关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可退还报名费。

  4、应聘资格的取得。已缴费人员在2020年10月14日-10月16日上网(www.zjks.com)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各按40%和60%折算计入总成绩。具体如下:

  1.笔试

  笔试委托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组织,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时间、地点:2020年10月17日9:00-10:30,杭州市内。

  科目:《综合素质测试》(题型为全客观题)

  笔试成绩预计可于10月25日前从浙江人事考试网上查询。

  笔试结束后,各岗位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在我校人才招聘网公布。

  2.面试

  面试前安排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通知。面试主要考查应聘者综合素质、能力水平和与招聘岗位的匹配性。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各岗位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按计划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

  (四)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我校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我校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五)其他

  1.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学校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2.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聘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招聘单位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1、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网

  (http://zp.zjiet.edu.cn:9081/,“通知公告”);

  2、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网站

  (http://www.zjcoop.gov.cn/,人事处-“文件通知”);

  3、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lsbt.zj.gov.cn,事业单位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循本次招聘考试相关的疫情防控指引要求(附件2)

  (四)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省供销社(人事处):0571-87071173。

  (五)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1-86929818(人事处李老师),86929819(人事处翟老师)

  附件:

  1.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招聘计划表(2020年第三批)

  2.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疫情防控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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