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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

浙江华图 | 2020-09-16 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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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工作需要,长兴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具有长兴本地户口或者长兴籍生源毕业生;

  3.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4年9月14日以后出生);

  4.本科及以上学历;

  5.专业要求:金融学类、经济学类专业;

  6.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和组织协调能力。

  二、招聘程序

  1.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0年9月14日—9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双休日除外)。

  报名地点:长兴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综合科-陈瑜处(行政中心C座1005室)。

  报名时须提交报名表(附件1.docx)、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等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交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

  2.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组织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方可进入考试。

  3.考试

  若岗位报名人数在20人及以下,则不设笔试环节,符合条件人员直接进入面试;若岗位报名人数超过20人,则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和面试满分各为100分,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招聘岗位1:6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人员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4.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5.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在长兴人事人才网上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

  6.录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在职期间工资、福利及待遇参照各招聘单位编外人员有关标准执行。

  三、监督电话

  其他未尽事宜由长兴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综合科负责解释。电话:6832386

  县委编委办监督电话:0572—6256077

  附件1.docx

  长兴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20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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