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科学技术局下属事业单位金华市科技信息研究院为正科级财政全额补助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科技发展规划与政策研究,科技信息资源建设及科学数据管理,科技文献资源开发利用与传递,科技统计调查与监测评价,科技创新宣传及科技教育培训等工作。现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较强的综合文字能力、沟通能力和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4.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5.境外学历的专业按国内相近专业把握。
二、岗位及条件
(一)岗位:科技信息综合岗位。
(二)学历学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三)专业:应用经济学类、数学类、统计学类、机械工程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图书馆,情报与档案管理类、工商管理类。
(四)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9年10月8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由金华市科学技术局和金华市科技信息研究院组织实施,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0月8日。
2.报名方式:填写报名表(见附件1)及其它材料,发送到邮箱:39146706@qq.com,联系电话:0579-82119930,联系人:王林强。
报名所需材料:(1)报名表(需有本人亲笔签名);(2)个人身份证;(3)学历学位证书(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4)其它相关材料。
3.资格初审:市科技信息研究院根据报名表内容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通过邮件或书面回复报名者。
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考试
考试形式为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所占比例按笔试40%,面试60%计入总分。报名人数达到招聘计划数3倍的进入考试,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取消本次招聘。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综合分析能力及行政公文写作相关知识。
2.资格复审和面试
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确定资格复审和面试入围人员(不足此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报名时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进入体检、考察环节。若面试资格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将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笔试、资格复审及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根据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得分最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不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jinhua.gov.cn/)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在公示前放弃的,按照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公示后一律不再进行递补。
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其他
1.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不能按招聘单位要求报到的,或经与招聘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招聘单位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2.本招聘公告由金华市科学技术局负责解释。
3.纪检监督电话:0579-82387952。
金华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