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市地方志编纂室是中共临海市委办公室下属公益一类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地方志书、地情丛书的具体组织编纂以及搜集、整理、保存地方志文献和资料工作。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临海市范围内公开选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及条件
本次选聘对象为临海市范围内在编在岗的财政全额补助(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选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廉洁自律,甘于奉献,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综合文字能力。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历史学、哲学、档案学、人文教育等专业。1985年9月15日及以后出生。
3.临海市新录(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我市工作满3周年(镇、街道满5周年)。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2020年9月15日。
4.需经所在单位同意,近三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或称职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5.其他不宜参加公开选聘的情形。
二、选聘程序
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及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进入面试后需征得用人单位同意)。经过资格审查、综合测评、考察、公示后择优录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14日至2020年9月23日,工作日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提供《临海市地方志编纂室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A4纸打印;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两寸彩色照片1张,个人公开发表的文章、撰写的有关文字材料等。
3.报名地点:临海市地方志编纂室(临海市东方大道99号,市政府3号楼2楼3211室,联系电话:0576-85114575)。
(二)资格审查。临海市地方志编纂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方可参加选聘的综合测评。
(三)综合测评。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分50%;据笔试成绩高低排序,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面试对象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四)考察。据综合测评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以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着重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因考察对象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不符合选聘要求的,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调动。根据综合测评、考察情况,择优确定选聘对象,在中国临海网:http://www.linhai.gov.cn/公示,公示期七天,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有关规定和组织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三、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所提供资料务必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聘资格。
(二)未尽事宜,以临海市地方志编纂室解释为准。
中共临海市委办公室
2020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