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工业大学人才派遣制度实施办法》规定,因学校工作需要,浙江工业大学决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人才派遣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1个岗位共1名人员,用工部门为设计与建筑学院,应聘者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确符合工作要求可适当放宽。具体情况见表1:
表1:人才派遣岗位招聘计划表
序号 | 岗位名称 | 岗位类型 | 岗位职责 | 应聘条件 | 应聘联系方式 |
1 | 办公室科研与学科秘书岗 | A | 1.协助做好学科管理日常工作和学科项目申报管理工作; 2.协助做好学科平台建设的对内对外联络工作; 3.协助做好学院学术委员会相关工作; 4.协助做好科研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教师申报年度科研项目;掌握本院科研项目的组织落实和进展情况;做好科研工作年度统计工作; 5.协助做好科技交流及学术活动的组织、联系和接待工作,相关会议记录和信息发布,协助做好本院科研成果报奖、推广及对外科研协作事务; 6.协助做好学院安排的其他工作 | 1.大专及以上学历;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3.具有较强的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以及服务意识; 4.工作认真仔细,有强烈的责任心,有相关高校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5.符合工作要求,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到45周岁以下。 | 联系人:柳老师, 联系电话:0571-85290069, 应聘邮箱:ldd@zjut.edu.cn |
二、招聘程序
1.报名。报名时间为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9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报名。应聘人员如实填写《浙江工业大学人才派遣岗位求职人员信息登记表》(见附件)发送至应聘邮箱,邮件请注明“应聘岗位+姓名”。
2.资格审查与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公示聘用。面试、考核通过者由学校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浙江工业大学网站“人才招聘”栏目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派遣公司实行人才派遣。派遣人员合同期限2年,试用期2个月。
三、岗位薪酬
人才派遣聘用人员的人事关系属于人才派遣机构,岗位薪酬参照《浙江工业大学人才派遣制度实施办法》岗位标准,各种社会保险待遇按照有关规定缴纳。A类岗位聘期工资包括岗位工资(税前,含个人承担的险金)、年贡津贴和绩效奖励,试用期工资按聘期工资标准的80%确定。具体如下:
表1:A类岗位聘期工资结构表
工资 学历 | 本科 | 硕士 | 博士 |
岗位工资(单位:元/月) | 3900 | 4600 | 6000 |
年贡津贴 | 年度考核合格,次年在前一年的基础上增加100元/月;年供津贴最高不超过500元/月。 | ||
绩效考核奖 | 学校每年按照每个A类岗三个月应发工资,计算各部门(单位)的派遣人员绩效考核奖总额,由用人部门(单位)根据个人考核情况确定每位派遣人员的发放金额。 |
浙江工业大学人才交流中心
202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