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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北仑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公开选调2名工作人员公告

浙江华图 | 2020-10-15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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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区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详见选调计划表。

  二、选调范围及对象

  北仑区内正式在编在岗的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教育、卫生、垂直管理单位除外)。

  三、选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热爱工作。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3、身体健康。

  4、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其他条件(详见选调计划表)。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在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和方法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面谈、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截至2020年10月31日

  2、报名方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者可发电子邮件至312153925@qq.com报名(发送邮件后收到自动回复邮件即为报名成功)。

  3、报名者需填写选调报名表(见附件二),并提供以下资料(以扫描件形式打包上传):

  (1)学历证书;

  (2)身份证、工作证(或工作证明);

  (二)资格审查:在面试前须提交原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入围面试。

  (三)面试面谈:主要测试面试面谈对象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人岗相适度等。

  (四)考察:考察小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情况。

  (五)公示、录用:根据面试面谈和考察情况,选调单位党委(党组)集体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并按规定程序进行公示后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1、面试面谈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经考察确无合适人选的,可酌情取消选调指标。

  3、联系电话:0574-86781665,0574-86781667。

  附件:北仑区事业人员选调计划表.doc

  北仑区事业人员公开选调报名表.doc

  北仑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

  二0二0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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