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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善县综合行政执法队直属四分队招聘劳务派遣协管员8名

浙江华图 | 2020-10-19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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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善县综合行政执法队直属四分队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协管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劳务派遣协管员8名。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具有嘉善县常住户口的人员(以2020年10月26日户口所在地为准)。

  (二)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

  2.工作责任心强且具有上进心,吃苦耐劳。

  3.年龄及身体状况:年龄20至40周岁(1979年10月26日至2000年10月26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

  4.具有高中(含中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退伍军人或者有摩托车驾驶证的可以优先录用。

  备注:工作内容涉及市容管理、执法辅助工作及其他中心工作等。工作中不定期加班、夜间值班等情况较为频繁,适合男性。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经资格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统一参加笔试。通过报名的人数不足1:2比例的,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2.笔试。笔试采用闭卷形式,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市容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和本县市容管理有关的中心工作内容。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按照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3.面试。按照笔试成绩高低进入面试环节,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对市容管理工作相关知识的认识和理解以及相关问题的应急处置方法、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4.体检、考察。面试结束后,按考生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报考人员的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以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的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等三部门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文件执行。

  5.聘用。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对象向社会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按聘用审批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问题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经批准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在职人员要及时与现工作单位沟通并办妥有关手续,如因此影响聘用的,由本人负责。被聘用人员收到录用通知书,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在公示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

  1.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6日—10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魏塘街道谈公北路455号县综合行政执法队直属四分队(原市容管理执法中心)三楼内勤办公室。

  3.报名办法:报名时须填写《嘉善县综合行政执法队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协管员报名表》(见附件)一份,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3份,户口簿原件及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各1分,学历证书、驾驶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片3张。

  4.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须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

  2.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3.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善县综合行政执法队直属四分队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3-84451891

  本公告所规定的“以上”、“以下”,都包含本级或本数。

  附件:《嘉善县综合行政执法队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协管员报名表》

  嘉善县综合行政执法队直属四分队

  2020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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