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市委编委会议审定,决定面向全国部分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优秀毕业生开展校园招聘。
一、招聘原则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高水平建设人才强市工作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市委办〔2020〕1号)、《诸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社会事业人才队伍建设有关事项的专题协调会议纪要》(〔2017〕35号)、《关于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市委〔2019〕40号)精神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引进2021年应届高校优秀毕业生,为全面推进诸暨教育现代化、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人才保障。
二、招聘计划
诸暨中学等25所学校共111个教师岗位,其中104 个中小学教师岗位为事业编制,7个幼儿园教师岗位为事业编制报备员额。
岗位设置详见《诸暨市教育体育局面向2021年应届高校优秀毕业生招聘教师计划表》(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2.身体健康,心智健全,体检符合要求。
3.具备教师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4.所学专业与招录专业对口。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宜应聘:
1.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将其确定为录用人选的人员;
2.在各类人事考试中曾被有关部门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并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二)岗位条件
1.普通高中学校、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岗位和中等职业学校数学、音乐、体育、专业课教师岗位:2021年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毕业生;第一段(批)录取的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第二段(批)录取的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专业对口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年龄在30周岁(1990年7月31日以后出生)以下的毕业生;
(2)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
(3)第一段(批)录取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和建设学科及省内高校浙江师范大学初阳学院、杭州师范大学经亨颐学院、绍兴文理学院“卓越教师养成班”、浙江音乐学院的毕业生;
(4)个人获对应专业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公布的大学生竞赛赛项省二等奖及以上的毕业生;
(5)获得过学校(学院)的二等及以上综合奖学金(含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等面向全体学生的奖学金项目)的毕业生;
(6)第一段(批)录取的、前三个学年综合成绩排名位列本专业前40%的毕业生;
(7)体育岗位符合招聘岗位主修项目要求,且为主修项目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的毕业生。
2.中等职业学校实训教师岗位: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专业对口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年龄在30周岁(1990年7月31日以后出生)以下的毕业生;
(2)“双一流”建设高校和建设学科的毕业生;
(3)获得省级及以上教育或人社部门牵头举办的技能大赛省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毕业生。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校园招聘工作由诸暨市教育体育局在诸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人力社保局、市派驻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等职能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开展。对符合条件的2021年应届高校优秀毕业生,通过现场资格审核、现场面谈和面试,择优现场签约预录用。
诸暨市教育体育局面向2021年高校应届优秀毕业生校园招聘会专场地点分别设在诸暨技师学院、浙江师范大学,并根据上述专场招聘会实际预录用情况开展后续招聘工作。
招聘会名称 | 招聘岗位 | 报名地点 | 报名时间 | 面谈面试 |
诸暨技师学院专场 | 普高岗位(不含体艺)、中职数学岗位 | 浙江省诸暨市育才路3号技师学院体育馆 | 11月2日 (周一) 14:00-17:00 | 报名当日面谈,次日8:00开始面试。 |
浙江师范大学专场 | 初中岗位,普高、中职剩余岗位 | 浙江师范大学开放学院西门(金华市婺城区北山路285号)教学楼201教室 | 11月7日 (周六) 14:00-17:00 | |
诸暨技师学院专场 | 中职专业课教师和实训教师岗位、小学岗位、幼儿园岗位、各学段音乐和体育岗位,高中、中职、初中剩余岗位 | 浙江省诸暨市育才路3号技师学院体育馆 | 11月13日 (周五) 14:00-17:00 |
(注:请关注后续在诸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告栏发布的专场公告,各专场时间、地点等若有变化,以专场公告为准)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1.网络报名。在常规化疫情防控背景下,报考人员务必在各地专场报名前2天,以电子邮件等网络方式直接向招聘学校提交《诸暨市教育体育局校园招聘报名表》(附件2)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提供的相关电子材料。
2.现场报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需到校园招聘会现场报名,提交《诸暨市教育体育局校园招聘报名表》(附件2)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
3.现场审核。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的人员均须在校园招聘会现场提供相关资料并接受审核,包括:《诸暨市教育体育局校园招聘报名表》(附件2)一份,一寸免冠近照1张,本人身份证、学生证、获奖证书(若学校以其他综合性奖学金代替一等、二等奖学金的,由学校出具相关证明)、学校开具的录取入学第一段(批)证明、学校出具的第一段(批)毕业生所学专业前三年综合成绩排名前40%成绩证明、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研究生的本科毕业证书、体育岗位主修项目证明和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等相关证书(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按上述顺序装订。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如在后续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信息造假等情节,将取消面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同一学科岗位报名人数(以通过资格审查为准)达不到1:2比例的,将核减该岗位招聘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
(二)面谈和面试
1.面谈。按招聘岗位组织面谈。根据面谈情况,综合报名对象的基本情况、获奖情况等,按不低于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面试方式为课堂教学技能测试,考生按照指定内容进行模拟教学(现场无学生),备课60分钟,授课10分钟,由评委组现场评分,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者,取消聘用资格。
3.现场签约。综合面试成绩和考生基本情况量化分择优确定拟聘用对象,与拟聘用对象签订《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发给体检通知书。
(三)体检和考察
拟聘用对象体检公告发布在“诸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huji.gov.cn)公告栏。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考察工作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四)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诸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栏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在2021年7月31日前不能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1.考生均须提前通过支付宝、浙里办等平台申领浙江“健康码”,并在参加现场审核前一天如实填报《考生健康申报表》,进入现场前交现场工作人员,未提交者不允许参加现场审核。
2.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要服从工作人员亮码、测温、引导,避免人员聚集,与他人保持1米间隔。浙江健康码为绿码、体温正常,佩戴口罩后方能进入现场审核或考点面谈面试。
3.隔离治疗中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医学观察期未满的其他人员,不得参加面谈面试。现场审核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以及浙江“健康码”为非绿码的考生,如无相关症状,应提供近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或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码”绿码,无法提供以上证明的,须在来浙后第一时间到综合服务点或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接受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阴性的方可参加面谈面试。如出现相关症状,须在定点医院进行诊治,并提供7天内2次(间隔24小时以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方可参加面谈面试。考生为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的,应提供7天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面谈面试。
4.如考生刻意隐瞒接触史、旅居史、故意谎报病情或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的,将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5.如省、市防控办出台新的疫情防控要求,则按最新要求执行。
六、纪律监督
1.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在诸暨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huji.gov.cn)公告栏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2.对本次招聘工作方案有异议的,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向诸暨市教育体育局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联系电话:0575-89078233(党建室)。
3.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七、其他
1.聘用人员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工资待遇按事业单位现行规定执行。
2.聘用人员必须在试用期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未能取得的,根据相关人事管理规定作出处理。
3.本次招聘的幼儿园教师岗位为事业编制报备员额,《诸暨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同意在公办幼儿园试行编制备案制管理的批复》(诸编[2018]42号)明确,我市试点幼儿园新进人员一律使用事业编制报备员额,新进人员“执行事业单位各项人员管理制度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编制使用计划申报核准和公开招聘等制度,在编制使用、人员招聘、干部任用、人员流动、职称评聘、社会保险、工资福利、考核奖励、进修培训、经费保障等各方面与使用事业编制人员实行相同政策,享有同等待遇”。
各用人单位咨询电话及报名邮箱:
诸暨中学:0575-87011543;1364689236@qq.com
诸暨中学暨阳分校:0575-87277708;385168374@qq.com
诸暨市第二中学:0575-87224265;956942541@qq.com
诸暨市牌头中学:0575-87051156;1611149770@qq.com
诸暨市草塔中学:0575-87071089;1592020650@qq.com
诸暨市学勉中学:0575-87041259;114112896@qq.com
诸暨市湄池中学:0575-89079968;411243361@qq.com
诸暨市浬浦中学:0575-87941896;907266793@qq.com
诸暨技师学院:0575-89079300;375197554@qq.com
诸暨市职教中心:0575-87399789,114111951@qq.com
诸暨市浣纱初中:0575-87011527;1290013410@qq.com
诸暨市浣江初中:0575-87496380;845211835@qq.com
诸暨市滨江初中教育集团:0575-89000722;52985472@qq.com
诸暨市暨阳初中:0575-87219960;137173240@qq.com
诸暨市浣东初中:0575-87496517;1244659037@qq.com
诸暨市实验小学:0575-89088579;260913558@qq.com
诸暨市暨阳街道中心学校:0575-87028244;592724133@qq.com。
诸暨市陶朱街道中心学校:0575-89095612;314071987@qq.com
诸暨市浣东街道中心学校:0575-89098638;446442379@qq.com
诸暨市暨南街道中心学校:0575-87919800;1078612718@qq.com
诸暨市浣江幼儿园:0575-87386123;1250787328@qq.com
诸暨市实验幼儿园:0575-87307878;42973527@qq.com
诸暨市暨阳街道浣纱幼儿园:0575-87110683;1149284634@qq.com
诸暨市暨阳街道行知幼儿园:0575-87569897;5105554@qq.com
诸暨市暨阳街道暨北幼儿园:0575-87233118;371253989@qq.com
附件:
1.诸暨市教育体育局面向2021年应届高校优秀毕业生招聘教师计划表.doc
诸暨市教育体育局 诸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