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温州市瓯江口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温州瓯江口大数据有限公司联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企工作人员2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记录;
4、无精神疾病史,具有适应岗位所需的身体、年龄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技能及其他条件。
二、具体岗位要求和报名事项
1、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瓯江口国企联合公开招聘国企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表1)。
2、请符合条件的应聘者下载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附表2,请正反双面打印填写),并附上以下资料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和学位原件及复印件(附学信网上查询结果,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证书)。
(3)职称原件及复印件(中级及以上职称请提供确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文件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任职公告打印件)。
(4)工作年限及工作经验证明材料。有工作年限要求的岗位需提供工作期间社保缴存记录或劳动合同及银行工资流水单,有相关工作经验要求的岗位需提供相关工作年限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如两者都有要求的,需提供上述两项证明材料。
(5)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3、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由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审查认定,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大学专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教职成[2015]10号);研究生专业参考《关于印发<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的通知》(学位[2011]11号)。
4、户籍要求为“温州市”的岗位,可报考的对象为:温州市及其各县(市、区)户籍的人员。
5、招聘要求涉及到的年限,计算时间统一截止到2020年10月29日。在全日制教育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6、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8日—2020年10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7、现场报名:温州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灵蓉街66号发展大楼4号楼政务服务中心4层。S1线:瓯江口站;公交站点:瓯江口发展大楼站。
8、由于疫情防控要求,报名时请佩戴好口罩,出示“健康码”绿码,有序进场。
三、考试、聘用办法
采取笔试(占总成绩的30%)和面试(占总成绩的70%)相结合的方法。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足3:1的,各公司根据工作需要,确需开考的岗位报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审议后再定。
1、岗位初审通过人员进入笔试环节,按3:1比例进入面试(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2、所有岗位根据考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如遇同分,则依次按面试、笔试的优先顺序取得分高的进入体检、考察(政审)环节。
3、体检和考察(政审)。体检对象按用人单位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体检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4、公示和聘用。体检、考察(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hrss.wenzhou
.gov.cn/)和温州瓯江口管委会官网(http://ojk.wenzhou.gov.cn/)或用人单位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对象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5、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如发现不符合要求,或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放弃或在规定时间内不按时到岗等出现空缺,由用人单位根据报考人数及考试成绩商瓯江口管委会决定是否递补。
6、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等情况可登陆温州瓯江口管委会官网(http://ojk.wenzhou.gov.cn/)或用人单位官网查询。
四、其它事项
1、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或相近的,由用人单位报瓯江口管委会商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是否核减或取消该岗位计划数。
2、确保报名材料详实,材料不齐视为无效报名。报名截止后不再补交资料。
3、请应聘人员务必准确填写联系电话并保持通信畅通。
4、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因相应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5、拟聘用对象确定后,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统一调配。
6、拟聘用对象不服从公司统一安排岗位或提交材料不真实的,取消录用资格。
7、试用期为3个月。
8、工作地点为瓯江口产业集聚区,市区有班车接送。
9、本公告相关事宜,请密切关注瓯江口管委会网站或用人单位网站。各用人单位咨询电话:55878763(瓯江口集团公司)、55875335(瓯江口大数据公司)
10、瓯江口管委会人力资源局、机关纪委全程参与本次招聘工作并履行监督职责。监督电话:55875123、55875130。
11、本公告解释权归用人单位所有。
温州市瓯江口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温州瓯江口大数据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16日
2、应聘人员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