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上虞区城乡建设服务中心是绍兴市上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的一家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经研究,现面向全省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1名。
一、招聘人员条件和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建筑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造价工程师资格;
3.浙江省户籍(以2020年10月19日本人户口所在地为准),男女不限,年龄要求在45周岁以下(1975年10月19日以后出生)。
4.上虞区内的事业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9日—2020年10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绍兴市上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804室(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江东路119号)。
3.提交资料:报名者应随身携带身份证、户口本(集体户口的提供经当地公安部门盖章后的集体户口本首页和本人信息页复印件)、学历证书、学信网学历认证(境外、国外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证明)、技术职称、资格证书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半身彩照2张,填写报名登记表格(见附件1)。上虞区外事业在编人员报考的,需征得其编制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的同意,在报名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2)。
(二)考试。经资格审查,确定报名符合条件人数。报名人数一般不低于招聘计划数3倍。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形式,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60%。笔试的内容以工程建设管理相关专业知识为主,面试采取专业结构化面试形式。根据笔试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对象,面试不达60分者为不合格。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根据总成绩按招聘计划的1:1确定体检对象。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空缺指标在面试合格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为该同志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等。根据考察情况,对考察合格的人员,经集体讨论后,确定拟聘用对象。
(五)聘用。对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报相关部门同意后,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三、其他事项
已与其他用人单位签署了就业协议或聘用(劳动)合同,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不能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书的,不予录用。
咨询电话:0575-82131440
联系人:金女士黄女士
附件2:同意报考证明.doc
绍兴市上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