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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东钱湖镇甬东拆迁事务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

浙江华图 | 2020-11-06 0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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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工作需要,东钱湖镇甬东拆迁事务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财会岗1名,动迁岗2名)。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财会人员1名,动迁工作人员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身心健康;

  3、具有所报名岗位所需要的条件与要求(相关工作经历、年龄的计算截止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二)具体条件

岗位名称 招聘人数 岗位职责 学历要求 招聘范围 招聘要求
财会 1 负责事务所的账务工作,独立处理全盘账务程序 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宁波大市户籍 1、4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 2、有两年或两年以上财务工作经验,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3、熟练操作办公软件及常用办公设备; 4、为人诚实可靠,吃苦耐劳,工作认真有责任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动迁 2 按照工作流程完成征迁任务 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宁波大市户籍 1、35周岁以下,男性,沟通协调能力强,具有较强抗压能力; 2、熟练操作办公软件及常用办公设备; 3、能熟练听、说宁波本地方言,对居住东钱湖,及有征地拆迁相关经验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截止日期:2020年11月7日16:30(本周六)

  地点:东钱湖镇村镇房屋拆迁办公室(东钱湖镇莫枝南路39号202室)

  电话:陈老师13957879686

  要求:报名时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以上证书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1张,并填写《东钱湖镇甬东拆迁事务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见下方附件)。

  (二)资格审核。严格按照招聘方案规定的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核。如有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资格。

  (三)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办法执行。

  (五)递补。有体检不合格者,在同一岗位考生中根据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递补。

  应聘人员。根据面试、体检结果,经集体讨论研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确定拟聘人选。

  (六)签订合同,试用三个月,试用期合格后,办理相关手续,试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聘用待遇

  1、试用期间,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应聘者试用期工资,按要求缴纳“五险一金”。。

  2、试用期满后,工作能力强,贡献大者给予晋级和奖励。

  附件:《东钱湖镇甬东拆迁事务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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