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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海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下属单位2020年11月招聘4名工作人员

浙江华图 | 2020-11-10 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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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工作需要,宁波市海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下属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较强的学习、工作和沟通能力,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工作踏实,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廉洁正派、无不良个人记录,服从工作安排。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11月6日后出生),宁波大市户籍(户籍以2020年11月6日户口所在地为准);

  (二)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要求

用人单位 招聘岗位 岗位数 招聘要求
宁波市海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消防审核、验收 1 1、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需要长期在窗口工作,熟悉工程管理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聘用。
宁波市海曙区房地产管理处 城建档案管理 3 1、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熟悉工程管理、档案管理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聘用。

  二、招聘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面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0年11月6日在宁波市海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等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1、时间:截止到11月13日(双休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2、地点:海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气象路142弄116号505、609室)

  3、要求:应聘人员填写报名表,并随带近期免冠1寸照1张、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簿(户籍证明或居住证)、工作经历证明等职位要求提供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接受资格审核。

  4、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资格条件要求进行报名,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

  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不再进入之后的程序。

  (五)考察

  考察时间另行通知,考察包括政审和现实表现考察。考察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不合格者淘汰。

  (六)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并经核实的淘汰。公示无异议的,按照劳务派遣办理有关手续,与宁波仁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待遇按海曙区编外用工待遇标准执行。

  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87126383。

  宁波市海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1月6日

  附件:招聘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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