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杭州市未来科技城海曙小学是余杭区教育局直属学校,由全国著名特级教师、知名教育学者闫学担任校长。学校坐落于“杭州市未来科技城”核心区,东临西溪湿地国家公园,西接梦想小镇,南望阿里巴巴西溪园区,北依杭州师范大学,区位优越、环境优美,高层次人才和高端项目聚集。2019年,在素有建筑界“奥斯卡奖”之称的ArchitizerA+ Awards大奖评审中,学校获得小学和高中类别的大众评审奖,被称为美丽的“童话小镇”。
学校以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推动中国学生核心素养落地为己任,遵循儿童生命发展的基本规律,响应教育部、浙江省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号召,培养拥有家国情怀、世界眼光、执着梦想、敏于行动的海曙学子。
根据学校发展需要,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即可:
1.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优秀班主任;
2.省特级教师、省功勋教师、省级名师、省优秀班主任、省教坛新秀、省春蚕奖获得者、省优秀教师等;
3. 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作为主要成员承担过市级以上研究课题或成果获市级以上奖励的专业技术人才;
4. 地级市名师、地级市教坛新秀;区(县)级学科带头人(40周岁以下);
5. 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高级人才。
以上人才不限学科;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确认引进后,将全部办理事业单位正式编制。
应聘者请于2020年12月30日前将电子版简历发送至邮箱:haishuxiaoxue@163.com。
咨询电话:0571-89167967,13966903199(汪老师);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联创街2-2号。
海纳百川,非你莫“曙”!学校竭诚欢迎全国优秀教育同仁加入未来科技城海曙小学教育大家庭,在美丽的“童话小镇”谱写动人的华彩乐章!
浙江省杭州市未来科技城海曙小学
2020年11月9日
为进一步加大我区优秀教育人才的引进和培育力度,优化教育人才队伍结构,推进全区教育事业优质、均衡、协调发展,根据《关于实施引才“十百千”工程进一步打造余杭人才高地的十条意见(试行)》(区委办〔2017〕4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教育系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对象条件
余杭区教育人才共分五个层次,分别是指符合以下条件者:
(一)第一层次
1.国务院批准的享受政府专项补助的专家;“长江学者奖励计划”教授;国家级海内外高层次人才;
2.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获得者前3名;
3.省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获得者;省特级专家;
4.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领军人才。
(二)第二层次
1.省及海外高层次人才;省“钱江学者”特聘教授;
2.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优秀班主任;省功勋教师、省特级教师、省高校教学名师;奥林匹克竞赛金牌获得者指导教师;通过综合考评的省“15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和第一层次培养人选;
3.全国技术能手;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钱江技能大奖获得者;省首席技师;
4.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获得者前3名;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获得者前3名;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二等奖获得者前3名;
5.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领军人才。
(三)第三层次
1.省级名师、名校长;省优秀班主任;全国中学生竞赛金牌获得者指导老师;全国技能大赛金牌获得者指导老师;
2.杭州市杰出人才奖获得者;享受杭州市政府专项补助人员;市级海外高层次人才;市钱江特聘专家计划人选;通过综合考评的省“15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市“13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和第一层次培养人选;
3.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作为主要成员承担过市级以上研究课题或成果获市级以上奖励的专业技术人才;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省级高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领衔人;省技术能手;市首席技师;
4.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获得者前3名;省级教学成果奖获得者前3名;市科技进步奖一等奖获得者前3名;
5.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领军人才。
(四)第四层次
1.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通过综合考评的市“13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培养人选;
2.省教坛新秀(45周岁以下)、省春蚕奖获得者、省优秀教师;
3.地级市名师、名校长;地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市级技术能手;
4.区(县)级名师、名校长;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并作为主要成员承担过市级以上研究课题或成果获市级以上奖励的技能人才(含农村实用人才);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过重要学术论文且工作业绩突出的博士;
5.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高级人才。
(五)第五层次
1.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作为主要成员承担过市级以上研究课题或成果获市级以上奖励的专业技术人才;
2.地级市教坛新秀(45周岁以下);区(县)级学科带头人;
3.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高级人才。
二、主要举措
(一)发放人才专项补助。对于符合相关条件的引进和培育教育人才,可享受专项补助。具体为:第一层次200万元,第二层次150万元,第三层次120万元,第四层次80万元,第五层次50万。根据其年度考核结果,分5年等额发放。
(二)优先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区外引进的教育人才,其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可暂不受(占)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结构比例和岗位内部结构比例限制,按其具有的技术职称予以聘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可连续计算。
(三)帮助落实配偶工作和子女就学。人才配偶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根据个人实际情况,按照相关程序调动,其他人员采取个人联系、组织推荐等办法协助落实工作;人才子女属高中及以下的在校学生,由区教育局优先安排相应学校就读;人才团队成员可按调动或人才引进程序安排在本区学校工作。
(四)实施柔性引才奖励。根据人才类别、每年到我区服务时间、工作业绩、年度目标考核情况决定柔性引进人才奖励经费。第二层次及以上的人才,每年给予不高于100万元;第三层次人才每年给予不高于30万元;第四层次和紧缺型人才,每年给予不高于10万元。具体经费奖励额度经考核评估后,由区教育局党委研究确定。
(五)招引优秀高校毕业生。全国重点建设高校和“双一流”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在录用时暂不要求教师资格证,可在录用后2年内取得;对2017年1月1日后引进的世界前百名高校(根据权威机构公布名单确定)、全国重点建设高校以及和我区全面合作的省内重点高校的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给予每人最高4万元的生活安家补助(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分5年等额发放);对新引进的全日制硕士、博士应届毕业生(含归国留学人员),分别给予每人最高6万元、8万元的生活安家补助(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分5年等额发放);对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优秀毕业生(含应届毕业生)到我区西部山区学校(地处百丈镇、鸬鸟镇、黄湖镇、径山镇、瓶窑镇、中泰街道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岗位任教,采取直接面试录用办法,并给予连续5年每年2万元的补助。
(六)优化人才各项待遇。每年组织第四层次及以上人才专项健康体检,标准为1000元/人;每年组织第三层次及以上人才和其他连续三年考核优秀的事业人员,参加国内学术休假活动。
(七)强化人才辐射引领。积极引进区外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到我区建立工作室。区外引进和区内培养的省市级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工作室给予每年15万元工作经费、区(县)级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工作室给予每年10万元工作经费。主要用于人才培训、进修、研修和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购置必要的图书、资料和出版学术著作及开展科研项目。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并建立余杭区教育人才工程评审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负责教育人才的评审、考核等工作。
(二)确定入选层次。符合条件的各类教育人才应根据当年度申报要求,填写《余杭区教育高层次人才申报表》,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由单位核实后报区教育局,由区教育局组织余杭区教育人才工程评审小组进行评审,拟定人才入选层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予以发文公布。
(三)相关政策兑现。每年下半年10月,各类人才经考核合格后,由人才所在单位统计上报人才专项补助等需求情况,经汇总审核后,按相关规定兑现。
(四)强化评估督导。建立教育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区教育局、财政局每年对资金实施年度绩效评估,区审计局负责对教育人才专项经费使用情况定期进行审计。
四、其他要求
(一)引进的人才在我区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其中第二层次及以上人才不少于8年。引进的人才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或紧缺学科专业的可适当放宽。
(二)引进人才服务期未满离开本区的,全额退还已享受的专项补助等经费。
(三)期间入选更高层次人才类别的,相关待遇按相应标准调整,进行补差享受。
(四)人才因发生学术造假、责任事故、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终止其各项待遇。
(五)单独设立余杭区教育人才引进培养专项经费。公办中小学校(单位)、幼儿园由区财政承担;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根据对该单位的年度考核结果,由区教育局确定承担比例。
(六)余杭区教育系统引进和培养的人才适用于本细则,不再享受我区其他人才政策。
(七)未尽事宜,由余杭区教育人才工程评审小组研究决定。